罗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精神,为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难题,进一步拓宽城乡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全力促进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社会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谱写“富强精美新罗在”现代化篇章。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切实抓好顶层设计,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人员、岗位、资金,加强区级、街镇、村居联动,着力构建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行深度挖掘、按需设岗、全面摸底、精准定人,严格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安置,做到对象、岗位、资金、管理、成效“五个精准”。
3.坚持注重效率、促进公平。要统筹实际需要和保障能力,合理把握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效率公平,保证实际效果。
4.坚持因地制宜、动态管理。要立足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区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其中,2022年全区创设2255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乡村公益性岗位185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405个。
二、组织实施
(一)做好调查摸底。《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对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群体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区人社局要尽快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摸底统计困难对象信息,走访调查就业需求,初步建立岗位安置花名册,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同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互通交流信息,确保困难对象信息的准确性。(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局)
(二)科学设置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要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公益属性,统筹谋划设置,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镇依据工作需要提报岗位设置计划,并统筹考虑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劳动强度等,确定岗位数量,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管理制度,推动责任落实落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岗位的审核备案,并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数据库”。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植绿护绿、环境保护等领域。(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
(三)严格规范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发布后,各镇街、村(社区)要及时组织报名、安置工作,采取个人报名、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的方式,确定相关人员,并组织他们上岗。各用人单位、街镇可结合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全员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依据岗位职责确定,培训资金从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四)统一政策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不低于60元/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能衔接、帮扶不断档。(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
(五)全程精准管理。依托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人员。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考核由街镇或用人单位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村(社区)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包含省、市补助资金)给予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为强化对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统一领导,区里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指挥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着力构建上下统一、左右协调、责任清晰、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的政策、效果,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制定明确岗位职责,指导做好管理考核等工作;各街镇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任务完成。要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纳入全区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调度岗位开发、人员上岗、管理考核等情况,对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街镇,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罗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罗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牛司正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巩国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宏伟 区财政局局长
董字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顾晓敏 区残联四级主任科员
秦 磊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张学升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李兆星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赵玉利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淑梅 区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友举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松江 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台台长
燕东方 罗庄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黄金蓉 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高 巍 罗庄交通运输分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沈怀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