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21〕41 号)已经印发实施,按照“一次办好”、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的要求,省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操作规程》《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操作规程》,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参照规程,规范做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工作。
附件:1.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操作规程
2.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操作规程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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