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罗庄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罗政办发〔2023〕16号)(以下简称《预案》),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振军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本《预案》修订的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坚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穷尽一切手段、力量和方法,遵循科学原理、制定施救方案,确保不发生任何次生灾害。
(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应急救援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加强重点风险的管控,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夯实基础建设,做到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常备不懈。采用先进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 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应对,第一时间向上级如实报告、争取支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4)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罗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有机配置,快速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 全面防控、保持稳定。全面排查评估风险,避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升级或次生、衍生灾害。
二、《预案》应急反应原则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要遵循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等重点部位或在区域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同步进行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案》分级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或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罗庄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