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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罗庄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成文日期  2022-07-29
 公开日期  2022-07-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罗庄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张学升: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关注农村基层监督,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新时代基层监督做出了重新规划与部署,针对性地制定了若干重要政策。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就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总之,围绕新时代农村基层监督,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目标、新任务、新方针、新举措,形成了新的政策导向,为新时代农村基层监督的发展确定了新的方位和新的空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罗庄区印发《罗庄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能力和水平,强化村级民主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明确要求,确保人员选拔公开化。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1名主任;严格任职条件,年满18周岁,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村内长期居住的村民,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明确主任及委员的选拔流程,让村民更具知情权。

二是明确制度,确保人员管理规范化。重视制度规范,强调依制监督,以制度约束权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使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纪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

三是明确责任,确保人员纪律严明化。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要求委员会成员明确自身责任,做到履职尽责。对一系列违法乱纪、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严明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纪律。

关于印发《罗庄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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