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廷林 罗庄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一、《工作办法》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提升罗庄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罗庄区司法局结合罗庄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实际,特制定了关于公职律师统筹使用的工作办法。
二、《工作办法》起草过程
罗庄区司法局于2022年5月成立起草工作小组,针对公职律师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征求各单位及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工作办法》初稿,并邀请专家进行研讨论证,充分公开征求意见,对修改意见认真研究、多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三、《工作办法》主要内容与亮点举措
《工作办法》共设十二条,在公职律师的人员管理、工作调度方法、业务培训内容、监督考核方式、执业权利义务以及执业保障与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其中亮点举措主要有:
一是明确公职律师跨部门调配使用制度。《工作办法》提出建立区级公职律师库,统筹调配公职律师,细化申请流程,明确公职律师自动入库、人员动态调整的机制,并规定根据申请部门单位法律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公职律师专业特长、使用频次等因素,协调调配相关公职律师以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明确公职律师能力提升方式。《工作办法》明确制定培训计划,并提出组织公职律师做好岗前培训,定期开展政策理论和法律事务技能培训,组织案件庭审旁听、主题沙龙活动等举措。
三是明确公职律师职责权及执业保障。《工作办法》设专条明确公职律师的岗位职责、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同时在办公条件、经费支持、评先树优等方面对公职律师的执业保障作出规定。
四、《工作办法》对法治工作的现实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工作办法》的出台,能够完善罗庄区公职律师调配使用工作,充分解决部分党政机关法治队伍人才短缺问题。推动各单位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有助于推进机关事务及法治工作制度化与规范化,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关于印发罗庄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