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2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罗庄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9-10
 公开日期  2021-09-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罗庄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方案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罗庄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临沂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摸清设施底数,查找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提升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21 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清查整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到 2022 年 6 月底前,排查问题全面解决。

对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及鲁政发〔2014〕11号、鲁政办字〔2016〕22号、鲁政办字〔2018〕18号、鲁政办发〔2019〕31号、临政办发〔2016〕33号和临政办字〔2020〕12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检查整改。其中,本方案中的城镇居住区包括城镇商品房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经济适用房、家属院、公寓楼等各类居住区,以2014年5月26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为界限,分为新建小区和既有小区。既有小区是指2014年5月26日之前已明确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小区,新建小区是2014年5月26日之后明确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小区。

三、主要措施

1.新建小区

针对未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问题。由区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各街镇统筹考虑周边小区数量和老年人数量,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推进计划,采取小区单独配建、多个小区统筹配建、统筹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置等形式,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报区政府研究配置解决。

针对已建成和投入使用新建小区未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问题,由区住建局根据普查情况,将已规划未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小区建立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划配建整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约定建成后移交的,区住建局限期移交。开发企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区住建局要将有关事项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针对已建成和投入使用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

正常运营问题。由区民政局统一登记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2.既有小区

针对未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问题。由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各街镇统筹考虑周边小区数量和老年人数量,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推进计划,采取小区单独配建、多个小区统筹配建、统筹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置等形式,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报区政府研究配置解决。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