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罗庄区县域医保管理服务一体化典型创建工作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加快推进我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医保管理和医保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五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的指导意见》(鲁医保发〔2023〕19号)、《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与服务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省医保中心《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3〕9号),大力推进服务下沉,积极开展“县域医保管理服务一体化典型”创建活动,在街镇、村(社区)、定点医药机构、企业、高效等建设医保工作站(点),实现“15分钟医保服务圈”。
问:《方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该《方案》明确了我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是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规划和指南,能更好地指导我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工作。
问:《方案》涉及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构建以区医保服务大厅、镇街医保工作站、村(社区)医保工作点为主体,定点医药机构、高校、企业等医保工作站(点)为补充的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加强经办人员配备、完善服务事项清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打造“制度健全、网络完善、职责清晰、规范统一、保障到位、运转高效”的县域医保管理服务一体化工作格局,切实为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问:《方案》涉及的重要举措有哪些?
答:(一)科学布局医保工作站点。根据群众医保服务需求,在全区8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医保工作站,102家村(社区)建设医保工作点,同步在适宜的41家村(社区)卫生室内建设医保工作点。依托两定机构、高校、企业搭建参保群众触手可及的医保工作站(点)16处。
(二)合理设置医保服务事项。依托街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医保工作站,可提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信息查询等12项城乡居民服务事项,以及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6项城镇职工服务事项;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设立的医保工作点,可提供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及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居民缴费信息查询、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等12项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在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的医保工作站,可提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医疗费手工报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10项服务事项;在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街镇卫生院)设立的医保工作站,可提供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医疗费手工报销、“两病”管理服务等12项服务事项;在高校、企业、定点药店等设立的医保工作站(点),可提供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居民缴费信息查询、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等帮办代办服务事项。
(三)强化医保经办业务管理。做好辖区内乡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企业、高校等医保工作站(点)业务管理和经办指导,统一医保业务办理材料、流程和时限。
(四)提高人员经费保障水平。街镇配备专职医保工作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定点医药机构、企业、高校等医保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村(社区)医保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并落实村(社区)医保服务人员岗位补贴。
(五)规范提升医保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全区医保工作站(点)业务流程,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大力推行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积极推行自助办理、全区通办、委托代办、帮办代办等服务方式。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保障经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突出抓好村级站点建设。经常性组织村(社区)医保工作点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爱山东”APP医保模块操作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流程、惠及大众的医保政策等,确保村(社区)医保工作点能办事、办成事。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县域医保管理服务一体化典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