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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简明问答: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5-31
 公开日期  2021-05-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简明问答: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问:今年罗庄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根据《方案》,我区将按照““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全面转化利用建立完善区、街镇、村居、农户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综合利用铁塔高空瞭望系统、地面人员巡查等方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并将火点数和过火面积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依法依规严惩“第一把火”。

大力推广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建立秸秆收运储体系,鼓励和扶持引进民间资本,实行市场化运作,秸秆收储打捆点布局由街镇组织实施,区财政将给予适当补贴。2021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问:为实现上述目标,罗庄区将着力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方案》要求,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三夏”、“三秋”期间的秸秆禁烧。全面贯彻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通过融媒体宣传、广播、宣传车、入户、与农户签订责任保证书等宣传方式,深入细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营造秸秆禁烧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区、街镇、村居、农户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 小时专人值班制等工作制度,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严惩“第一把火”。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夏”、“三秋”期间,要充分发动各级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扩大监管队伍,实施全天候监控,尤其要重视夜间、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监管;地域上不留死角,保证每个田间地头都有专人把守。加强对城区周边、重点通道、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沿线、城区结合部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和问题,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加大投入,扶持引导,切实抓好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深化综合利用,加强源头疏导,因地制宜,突出农作物秸秆的快速、及时、有效利用和清理、运输、储藏等重点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区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夏季麦秸利用,重点抓好机械切碎直接还田,打捆收储作为有机肥原料、食用菌基料、生物质发电、造纸原料等。秋季玉米、水稻等秸秆利用,除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要通过扶持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建设青贮池,组织好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秸秆有机肥利用和生态循环利用。2021 年将对小麦、玉米、水稻秸秆切碎还田、秸秆青贮、秸秆收储、秸秆加工等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问:今年罗庄区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区财政今年将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各街镇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对于按标准要求建立秸秆收储打捆点的,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对于秸秆还田和打捆回收补贴,由区财政给予街镇补贴。

问: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同志采取了哪些考核奖惩措施?

答:严惩“第一把火”。辖区被认定为全市“第一把火”或被国家气象、环保卫星通报确认出现焚烧点的街镇,市政府将在该街镇召开全市现场会,街镇党(工)委书记将在会上和新闻媒体上公开检讨,主任(镇长)将被停职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年终高质量发展考核一票否决;对包街镇巡查单位及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着火点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予以停职。被确定为全区“第一把火”或被市高空瞭望平台通报确认出现焚烧点的街镇,区政府将在该街镇召开现场会,主任(镇长)在会议上公开检讨,党(工)委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对被市及以上单位通报第一把火的街镇,将被处罚生态补偿金30万元,被区通报第一把火的,将被处罚生态补偿金20万元,之后每被通报一个着火点的,将处罚生态补偿金5万元,每通报一处秸秆灰烬点的,将处罚生态补偿2万元。对发生连片焚烧的(10亩以上),按高于2个火点进行处理,处罚生态补偿金10万元。对被市级督导组发现并通报的着火点,区派巡查组未发现、未报告的,对巡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不听劝阻、擅自焚烧秸秆并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公安机关对点火人予以处理;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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