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21〕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罗庄区秸秆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罗庄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按照“全监控、速核查、严处理”的工作措施,着力加大宣传引导、政策引导、执法检查力度,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区、街镇、村居、农户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综合利用铁塔高空瞭望系统、地面人员巡查等方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并将火点数和过火面积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依法依规严惩“第一把火”。大力推广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建立秸秆收运储体系,鼓励和扶持引进民间资本,实行市场化运作,秸秆收储打捆点布局由街镇组织实施,区财政将给予适当补贴。2021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三夏”、“三秋”期间的秸秆禁烧。全面贯彻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通过融媒体宣传、广播、宣传车、入户、与农户签订责任保证书等宣传方式,深入细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营造秸秆禁烧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区、街镇、村居、农户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等工作制度,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严惩“第一把火”。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三夏”、“三秋”期间,要充分发动各级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扩大监管队伍,实施全天候监控,尤其要重视夜间、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监管;地域上不留死角,保证每个田间地头都有专人把守。加强对城区周边、重点通道、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沿线、城区结合部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和问题,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投入,扶持引导,切实抓好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深化综合利用,加强源头疏导,因地制宜,突出农作物秸秆的快速、及时、有效利用和清理、运输、储藏等重点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区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夏季麦秸利用,重点抓好机械切碎直接还田,打捆收储作为有机肥原料、食用菌基料、生物质发电、造纸原料等。秋季玉米、水稻等秸秆利用,除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要通过扶持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建设青贮池,组织好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秸秆有机肥利用和生态循环利用。2021年将对小麦、玉米、水稻秸秆切碎还田、秸秆青贮、秸秆收储、秸秆加工等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夏秋作物收获前)。制定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督查阶段(夏秋作物收获期间)。各街镇、村居要建立秸秆禁烧监测点,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值班,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巡查组,严格落实包片督查制度,要与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督导各街镇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监督执法管理,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各街镇和各督导巡查组要于每天上午9:00前向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工作情况。设立举报电话(0539-8243491),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三)日常巡查阶段(冬春季节)。积极做好冬季、春季秸秆非收获期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坚决做到“五个不放松”:即督导巡查不放松,宣传教育不放松,责任落实不放松,群防群治不放松和严查严罚不放松,杜绝卫生保洁随意焚烧行为。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工作,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处置”。
(四)总结考核阶段(年底前)。各街镇要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街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日常督导巡查情况和年底考核成绩严格兑现奖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在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行,注重协调配合,统筹各方力量,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区派出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巡查组,检查督导各街镇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分工合作、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配合。各街镇要完善和强化相应机构,扎实推动秸秆禁烧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全区全域划为秸秆禁烧区,各街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街镇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村居,落实到人、到地块,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实行街镇、村网格化管理,消除工作盲区、监管死角。要强化街镇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区与街镇、街镇与村居、村居与农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秸秆还田、打捆回收、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能源化利用实施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是行动的先导,各街镇要动员村干部主动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向农户面对面地宣传焚烧秸秆的现实危害、转化利用的有效途径、秸秆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等,使农民群众成为秸秆禁烧的第一道防线。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广开宣传渠道,以“正面引导”与“反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增加宣传阵地,扩大禁烧宣传面,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今年将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各街镇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对于按标准要求建立秸秆收储打捆点的,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秸秆还田和打捆回收补贴,由区财政给予街镇补贴。
(五)强化考核奖惩。严惩“第一把火”。辖区被认定为全市“第一把火”或被国家气象、环保卫星通报确认出现焚烧点的街镇,市政府将在该街镇召开全市现场会,街镇党(工)委书记将在会上和新闻媒体上公开检讨,主任(镇长)将被停职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包街镇巡查单位及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着火点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予以停职。被确定为全区“第一把火”或被市高空瞭望平台通报确认出现焚烧点的街镇,区政府将在该街镇召开现场会,主任(镇长)在会议上公开检讨,党(工)委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对被市及以上单位通报第一把火的街镇,将被处罚生态补偿金30万元,被区通报第一把火的,将被处罚生态补偿金20万元,之后每被通报一个着火点的,将处罚生态补偿金5万元,每通报一处秸秆灰烬点的,将处罚生态补偿2万元。对发生连片焚烧的(10亩以上),按高于2个火点进行处理,处罚生态补偿金10万元。对被市级督导组发现并通报的着火点,区派巡查组未发现、未报告的,对巡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不听劝阻、擅自焚烧秸秆并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公安机关对点火人予以处理;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附件:1、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街镇和区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附件1:
罗庄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伟峰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连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其伟 区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李 婷 区政府副区长
王 平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密士宁 区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张 婧 区政务保障促进中心副主任
刘夫庆 区发改局局长
张 灏 区教体局局长
仲启明 区水务局局长
李启飞 区扶贫办主任(主持农业农村局工作)
燕常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建龙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凌 磊 区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黄克乐 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刘江树 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汤向东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乐尚 罗庄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晓 市交警支队罗庄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洪群 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闽生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罗庄大队大队长(主持罗庄交通运输分局工作)
徐光彩 罗庄区公路局局长
李 伟 罗庄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董字亮 罗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汲 飞 傅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桂银 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珍妮 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魏 波 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苗士青 沂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永岭 褚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鹏 黄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李启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街镇和区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监督和曝光秸秆禁烧工作中的正反典型,并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有关知识的传播,切实做好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区教体局:组织中小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知识,开展相关活动,动员家长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相关资金,并做好使用监管。
区水务局:负责督促各街镇严禁向河道水体抛弃秸秆。
区农业农村局:对秸秆禁烧工作牵头负总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查巡查等工作;负责重点督导巡查册山街道、傅庄街道。农机中心负责对农机使用的监督管理,推进秸秆机械还田,统筹调度、指导各收储点秸秆打捆机械与农机具配备;负责督导巡查罗庄街道、沂堂镇。畜牧中心负责全区秸秆青贮发酵做饲料、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督导巡查黄山镇、褚墩镇。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区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毁林事件进行查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街镇规范做好村庄秸秆集中堆放工作。
罗庄公安分局:负责打击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及恶意纵火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焚烧秸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罗庄交警大队:在依法管理交通的前提下,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提供绿色通道。
罗庄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统计核实上报全区卫星遥感火点情况,对接上级卫星火点核查工作。负责督导巡查盛庄街道、高都街道。
罗庄交通运输分局、罗庄区公路局:负责高速、国道、省道及区级公路建设控制红线范围内的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和干线公路打场晒粮、秸秆堆放的督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罗庄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火灾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街镇: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的属地管理工作,搞好辖区内收储中心的建设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确保完成秸秆禁烧目标任务。
音频解读: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简明问答: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图表解读: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动漫解读: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吹风会:《罗庄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