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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2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1-18
 公开日期  2020-01-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字〔2020〕1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字〔2020〕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


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及经营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整洁、和谐、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针对部分市场长期存在的占道经营等不安全因素,结合我区开展的“五小为民”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以规范各部门履职行为,彻底根除占道经营(特别是县级以上主干道)、消防设施不健全、易燃易爆物品等各类安全隐患为重点,同时整治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促进市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管理能力、管理效果,使我区集贸市场成为人民群众放心的消费场所。

二、整治内容

农村集市及农村物资交流会方面:

解决长期无人管理的问题,根除占道经营(特别是县级以上主干道)、无序经营等现象;整治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食品安全等问题;整治基础设施不完善,完善公共卫生间等便民设施,健全应急消防设施;整治集市环境脏乱差,加强集市卫生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农贸市场方面:

整治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加大对市场管理、设施完善及环境改造等方面投入;整治规划布局不合理问题,解决集贸市场规划滞后、分布不均、数量不足问题;整治设施功能不健全问题,解决市场内部设施陈旧、停车位等外部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整治市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市场违法经营、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方面管理力度。

专业批发市场方面:

整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现象;整治市场内部秩序混乱、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私搭乱建等不文明现象;整治消防、违建、易燃易爆、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7日— 1月31日)

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以街镇为单位,对现有的集贸市场(农村物资交流大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集贸市场主体准入情况、占道经营情况、开办单位等基本情况。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街镇吹哨、部门报到,联合开展综合整治。

(二)检查验收、规范提升阶段(2020年2月1日— 2月27日)

1、由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街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限期整改达标。

2、集中整治行动后,各街镇、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并提出进一步规范提升的意见和建议,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

四、职责划分

属地责任:

(1)街镇: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集贸市场基本情况及市场运营需求的摸底调查,提出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初步方案,牵头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和改造提升工作;

(2)村居:负责配合做好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做好市场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

(3)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落实软硬件配套设施、环境卫生管理、消防安全、规范经营秩序等主体责任。其中,农村大集所属村居应设立“集长制”,安排专人负责集市日常管理工作。

部门责任:

(1)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全区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土地报批工作;

(2)住建局: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监督;

(3)商务局:负责组织、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

(4)卫健局:负责健康宣传、教育培训、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发放健康证明、病媒生物防治和除四害等方面的职责;

(5)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进行登记注册,依法审查确认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市场内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场内经营者食品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职责,加强对场内经营者销售产品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6)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范围内马路市场的取缔工作,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广告张贴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7)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畜、禽活体私屠乱宰进行监督管理;

(8)商城管委会:负责提出市场发展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按照规划参与对市场项目考察论证工作,负责市场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及市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工作,负责各市场协会、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组织工作;

(9)公安分局:负责集贸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严厉打击集霸市霸、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10)交警大队:负责各类集市贸易经营期间的主干道公路保畅工作,依法处置车辆乱停、乱放等涉路违法行为;

(11)交通分局:负责对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城管委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街镇要成立相应的集贸市场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把规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团结协作,加强协调配合和相互支持,严格对照整治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突出整治重点,强势推进。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及时反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得到有力的落实。 各街镇、部门2月14日前将整治情况形成汇报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在“集长制”工作规程机制下积极探索集贸市场综合管理模式,对规范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提炼总结,建立健全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贸市场规范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健 副区长

副组长:顾 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崔 波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田西亮 区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李向前 区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孟祥玉 区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静静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冯永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林夕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涛 罗庄商城管委会市场管理科科长

    王乐尚 罗庄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庆凡 罗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宋治国 罗庄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晓苏 罗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季永利 傅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刘晓东 盛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宁 高都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政协工作室主任

    王 瑾 册山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林清洲 褚墩镇政府副镇长

    赵 东 沂堂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远顺 黄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具体负责活动的沟通协调、督导调度等日常工作,联系人:王开颜,联系电话:8268901,协同账号: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解读:《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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