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庄区政府制定和公布了《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罗政办字〔2020〕1号,以下称《方案》),现就《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针对部分市场长期存在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结合我区开展的“五小为民”活动,为促进市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管理能力、管理效果,使我区集贸市场成为人民群众放心的消费场所,制定了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服务民生,规范各部门履职行为。
三、出台目的
规范提升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及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整洁、和谐、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四、重要举措
(一)划分阶段实施集中综合整治
1、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7日— 1月31日)
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以街镇为单位,对现有的集贸市场(农村物资交流大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集贸市场主体准入情况、占道经营情况、开办单位等基本情况。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街镇吹哨、部门报到,联合开展综合整治。
2、检查验收、规范提升阶段(2020年2月1日— 2月27日)
(1)由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街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限期整改达标。
(2)集中整治行动后,各街镇、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并提出进一步规范提升的意见和建议,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
(二)明确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
明确街镇、村居和市场主办单位的属地责任,明确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等11个单位的部门责任
(三)成立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城管委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集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