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公文 > 罗政办字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19-000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19-06-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字〔2019〕18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字〔2019〕1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2019年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贫困户高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9〕100号)和区委第十四届81次常委会议研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庄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经济实用”原则。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住房新建翻建要符合镇街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宜翻建的由街镇村居妥善安置。

(二)“经济最难、住房最险、自主自愿”原则。针对排查出的住危房贫困户,按照“能固则固,能建则建,能养则养,能租则租,能保则保”的原则,因户施策,分类组织实施改造。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危房改造安置的主体,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认定结果,阳光操作,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方案制定等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贫困户房屋搬迁腾空、妥善安置、危房修缮加固,坚决杜绝贫困户继续居住在不安全的房屋中。

7月30日前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建设完成。

四、改造要求

(一)建筑面积。本次危房改造补助只针对贫困户的主房,配房和厕屋等配套设施由贫困户根据意愿自筹资金建设,主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2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3-4人控制在6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控制在80平方米。

(二)设计要求。

(1)主房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图集进行施工,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2)院内道路宽度不大于3米,混凝土强度等级C15,厚度10cm。

(3)配房、院墙、门楼、厕屋等附属设施及其它未注明事项,参照图集。

(三)补助标准。本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在整合上级资金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统筹解决,住房实施修缮改造的,每户最高补助1.7万元;资金不足1.7万元的,按照实际结算价格进行补助。住房实施新建翻建的,根据主房建设面积标准上限,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800元的补助费用,由区财政按照实际价格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和工作推进责任人,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保证工程质量。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三)规范改造程序。

1、确定改造补助对象。区住建局、区扶贫办牵头,会同街镇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现状进行逐村逐户排查,确定疑似危房户名单。区住建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疑似危房户住房现状进行现场评定,确认危房等级。根据确认住房危险等级,对达到C级或D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本次初步改造补助对象,并按照“个人书面申请、村集体评议、街镇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的程序,确定最终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危房改造方案。各街镇在征求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建设标准,逐户制定C级修缮方案和D级修缮、改造方案。

3、组织实施。

(1)确定施工方。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规定要求,承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

(2)签订协议。镇街(甲方)、村(乙方)、户(丙方)三方签订住房提升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3)工程监管。监理单位由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聘任,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街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聘请第三方组织对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严格资金管理

1、各街镇根据计划改造户数,在危房拆除或搬迁腾空,平整场地、开挖地槽,具备施工条件后,按照C级0.7万元/户,D级2万元/户标准,由街镇提出资金申请,经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拨付街镇启动资金。街镇根据工程进度,依据相关程序支付施工单位。

2、工程完工后,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评审机构进行审计,依据结算报告将剩余资金拨付街镇,由街镇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职责分工

(一)各街镇。负责贫困户临时安置、房屋腾空、“三通一平”等施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程序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自愿放弃改造贫困户的安置工作;负责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管理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技术指导、图集设计、协议范本拟定等工作,督促街镇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三)区扶贫办。负责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负责上级扶贫补助资金使用申请工作,督促街镇做好贫困户安置。

(四)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及工程审计工作。

(五)罗庄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健康的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危房改造期间涉黑涉恶行为,协调危房改造建筑材料运输工作。


附件: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 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伟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晖青 区政府副区长

    张其伟 区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刘秀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罗庄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陈明邦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组织员办主任

    李军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晓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遨天 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范金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运玺 区审计局局长

    徐建龙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启飞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班景明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董字亮 罗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罗庄办事处主任

    汲 飞 傅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傅庄办事处主任

    徐桂银 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盛庄办事处主任

    石晓峰 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册山办事处主任

    魏 波 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都办事处主任

    苗士青 沂堂镇党委副书记、沂堂镇镇长

    刘文峰 褚墩镇党委副书记、褚墩镇镇长

    刘 鹏 黄山镇党委副书记、黄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李军祥、李启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晓东、班景明、孙遨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政策解读:《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