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2019年6月1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罗庄区2019年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罗政办字[2019]18号》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经济实用”原则。
(二)“经济最难、住房最险、自主自愿”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目标任务
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方案制定等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贫困户房屋搬迁腾空、妥善安置、危房修缮加固,坚决杜绝贫困户继续居住在不安全的房屋中。
7月30日前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建设完成。
三、工作程序
1、确定改造补助对象。区住建局、区扶贫办牵头,会同街镇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现状进行逐村逐户排查,确定疑似危房户名单。区住建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疑似危房户住房现状进行现场评定,确认危房等级。根据确认住房危险等级,对达到C级或D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本次初步改造补助对象,并按照“个人书面申请、村集体评议、街镇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的程序,确定最终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危房改造方案。各街镇在征求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建设标准,逐户制定C级修缮方案和D级修缮、改造方案。
3、组织实施。
(1)确定施工方。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规定要求,承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
(2)签订协议。镇街(甲方)、村(乙方)、户(丙方)三方签订住房提升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3)工程监管。监理单位由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聘任,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街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聘请第三方组织对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改造要求
(一)建筑面积。本次危房改造补助只针对贫困户的主房,配房和厕屋等配套设施由贫困户根据意愿自筹资金建设,主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2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3-4人控制在6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控制在80平方米。
(二)设计要求。
(1)主房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图集进行施工,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2)院内道路宽度不大于3米,混凝土强度等级C15,厚度10cm。
(3)配房、院墙、门楼、厕屋等附属设施及其它未注明事项,参照图集。
(三)补助标准。本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在整合上级资金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统筹解决,住房实施修缮改造的,每户最高补助1.7万元;资金不足1.7万元的,按照实际结算价格进行补助。住房实施新建翻建的,根据主房建设面积标准上限,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800元的补助费用,由区财政按照实际价格结算。
五、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街镇、部门职责分工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