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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19-000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8-08
 公开日期  2019-08-0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发〔2019〕30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19〕30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罗庄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现就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制度,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一次办好”改革力度,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建立“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网络,帮助企业和群众实现“一次办好”。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罗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需要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就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提出申请,签订委托协议,由帮办代办员在委托的范围内对事项提供全程服务。

2.守法诚信。帮办代办服务应严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相关人员、单位合法权益。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宣传等应真实可信,涉及选择项目时如实告知服务对象。

3.公正高效。帮办代办服务应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简单事项“当场办”,复杂事项“加速办”。

4.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或群众交纳的费用外,对帮办代办项目实行全过程免费服务。

5.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联动机制,依托区街镇村三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帮办代办服务网络。

(三)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区街镇村三级帮办代办服务全覆盖,打造一支以党建为统领、以沂蒙精神传基因、以红色文化铸灵魂、以党员做先锋的“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员队伍”,以昂扬的风貌、热情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专业的水平、高效的行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帮办代办队伍

建立区街镇村三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按照“服务意识强、专业本领高、工作作风硬”的标准,设立相关窗口,组建一支覆盖全区的“沂蒙红色帮办代办队伍”。区级配备5名专职帮办代办人员,镇(街道)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行政村(社区)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各指挥部明确一名负责人和一名代办员,省市重点项目确定1名联络员为代办员,各规模以上企业包抓人员为代办员,各政务服务窗口配备兼职帮办代办员。各级帮办代办队伍必须保持稳定,其聘任与转岗需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备案。

(二)确定帮办代办责任

帮办是指依申请对投资建设项目等重点复杂事项介入辅导、上门服务,为简单事项提供咨询,协助申请对象办理审批申报及相关工作;代办是指受申请对象委托负责全权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1.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负责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项目的帮办代办,做好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上级政务服务机构负责指导下级开展相关工作,对帮办代办员队伍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考核等。

2.帮办代办员:辅导申请人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协助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服务窗口办理;建立工作日志台账,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记录,随时掌握帮办代办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做好帮办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移交和归档等工作;对申请人提交的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涉及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协助、指导申请人自主选择。

3.帮办代办申请人:负责及时提供事项申报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合法、齐备,并根据窗口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按规定及时交纳各类规费。

(三)明确帮办代办范围

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帮办代办内容为权限范围内的重点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事项。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帮办代办内容主要包括人口计生、劳动就业、农村补贴、社会保险、福利救助、低保办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保障类公共服务事项;对于到窗口办理业务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群众,可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明晰帮办代办流程

1.提出申请。企业委托办理相关事项,应向当地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提出服务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资料。群众委托办理民生保障类事项,可简化手续。各级帮办代办人员应落实首问负责制,依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为其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解答其提出的相关问题。

2.受理委托。符合帮办代办条件的申请,行政审批服务机构与申请人签订相关委托协议,明确服务具体内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须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和方法,方便申请人补齐材料;不符合帮办代办条件的,应当明确告知不受理原因。

3.事项办理。受理的委托事项,经登记备案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配工作,帮办代办员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并做好各项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更换服务人员。对特殊情况、特殊人群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实行重点服务。帮办代办员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会议会商解决。

4.交接归档。帮办代办工作完成后,帮办代办人员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归档相关材料。因项目本身原因无法办结或申请人要求终止委托的,帮办代办员与申请人办理终止委托手续,移交相关资料。各类资料交由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归档。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项,通过会商会审会议解决重大问题,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上抓,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街镇都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二)狠抓队伍建设。定期培训帮办代办员,使其服务热情、礼仪规范、业务娴熟、作风扎实。突出党建统领,注重人本关怀,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廉政教育,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三)鼓励改革创新。各街镇应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和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借助网上政务大厅、掌上政务服务APP,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效能,实现“一次办好”。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坚持服务考评经常化、多样化。建立“定期抽查、超期排查、投诉必查”的监督机制。对“冷硬推脱”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吃拿卡要”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帮办代办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开创性举措,赢得人民群众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罗庄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音频:《罗庄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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