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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罗庄区城镇燃气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开日期  2023-12-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罗庄区城镇燃气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12月15日,罗庄区人民政府罗庄区住建局发布《罗庄区城镇燃气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全国各地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成为人民日益关注的重要课题。为有效预防和高效处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文件,结合罗专区城镇燃气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应急预案》的出台,是对人民关切的及时回应,彰显区政府对于燃气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这一规范性文件,人民群众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府各部门在城镇燃气突发较大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处置流程。这既是对燃气行业行政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法治型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银川燃气爆炸事故后,为汲取教训做好应急处置,区住建局启动《应急预案》起草工作,系统梳理国家、省相关文件,积极调查研学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改进,扬长避短,研究制定了《应急预案》提纲。2023年12月15日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发布实施。

四、工作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以城镇燃气突发较大生产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为重点,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理各种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控制和消除燃气事故造成的危害。

五、主要任务

(一)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8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对主要风险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及职责,对罗庄区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包括预防、监测和预警三部分。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事故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处置、扩大应急、信息发布、安全防护、应急终止一系列工作。第五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保障、装备保障、队伍保障、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避难场所保障、技术保障。第六部分是应急终止,包括善后处置、保险理赔、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第七部分是附则,分别是名词术语解释、预案修订和解释、预案实施、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和责任与奖惩。第八部分是附录,包含罗专区燃气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二)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 适用范围。用于指导我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燃气突发较大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区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园区应急处置机构和城镇燃气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警分为4级,由高到低依次用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标识。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提出发布和解除建议,经批准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上级部门。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授权区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上级部门。蓝色预警信息由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和解除,并报上级部门。

4. 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按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响应。当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5. 现场指挥。启动Ⅰ、Ⅱ、Ⅲ级响应后,成立区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启动Ⅳ级响应后,不成立区现场指挥部,由属地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自行处置并上报处置情况。

6. 后期工作。城镇燃气较大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置工作。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评估情况需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做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创新举措

(一)增加了预警分级标准,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研判、分级发布、预警行动更加科学、准确、及时。

(二)对预案衔接进行了完善和优化,与国家、省及各县(区)预案的衔接更加科学合理,保障我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科学、及时处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更新区级燃气应急专家库;配置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加强燃气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供给;定期开展城镇燃气突发较大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能力。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咨询科室: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设施股高丕舰

联系电话:0539-2987553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城镇燃气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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