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罗庄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罗庄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奋力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五年。罗庄区“十四五”时期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罗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罗庄区生态环境现状和建设需求,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的出台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务实为导向,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广泛进行实地调查,精准总结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问题和突出短板,明确“十四五”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对罗庄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划》的实施,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布局、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用绿色发展的成果提升整体发展的质量,协同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文件起草过程
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牵头编制我区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听取编制进展情况,对编制工作提出要求。自2021年10月份开始,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规划》。《规划》经过起草和修改后及时向区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区直相关单位均进行了书面回复,2023年12月22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印发实施《罗庄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四、工作目标
《规划》的实施,明确了到2025年,罗庄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破坏得到治理修复。到2035年,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系统恢复健康,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保障永续发展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和行为规范。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五、主要内容
《规划》共9个部分43条。
(一)形式分析。分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压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的重大机遇。
(二)基本思路与目标指标。明确了编制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指标。结合保护目标,形成涵盖环境质量、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环境管理六个方面的25项目指标体系。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要从统筹优化空间布局、以生态优势促进发展优势、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优化资源环境调控、构建绿色科技创新体系等几个方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生态优势与发展优势相互转化,助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主要包括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污染防治。
(五)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区域管护、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完善生态红线监控与评价考核体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六)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配置能源资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提高清洁化程度,严格资源配置,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
(七)系统防控环境风险。通过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固废化学品风险防控、提升核辐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分别从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强环境科技能力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等方面提出要求。
(九)保障措施。分别从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环保投入、鼓励示范引领,加强环境监管、开展公众参与,弘扬环境文化,践行绿色生活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
六、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单位地址:罗庄区政务中心14楼
解读人:张传宝
解读人办公电话:0539-7105125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