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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1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临沂市罗庄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09-29
 公开日期  2023-09-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临沂市罗庄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为保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罗庄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临沂市罗庄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称《预案》)。下面,由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应急办主任刘其林对《预案》进行深入解读。

一、本《预案》制定的主要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罗庄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本《预案》的重要举措有:

(一)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各级医疗机构以及各类公共卫生监测点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工作。区卫健局负责组织有关机构对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主动监测,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监测质量。

(二)积极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区卫健局应急办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调查、处理、抢救、核实同步进行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稳妥开展善后处理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区卫健局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四)全面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在技术层面,物资、经费,通信与交通,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好各项保障。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罗庄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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