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制发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管理,根据2022年11月14日,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加快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新要求,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及时、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的核减范围、认定标准、工作程序、核查手段、监督检查等,修订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1、《罗庄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修订稿)》罗政办发〔2017〕133号;
2、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加快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三、办法主要内容
1、明确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范围和扶持资金发放标准;细化了后扶政策操作程序,水库移民核减具体情形,直补资金追缴和结余资金用途。
2.明确了移民扶持期内,全区每年进行一次人口核查,核查截止点为每年12月31日24时。核定工作按以下程序于次年1月31日前完成。3.明确了镇、村两级的责任。
4.明确直补资金每年6月30日前,将全年移民直补资金一次性拨入移民的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账户。
5.明确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文件的有效期为3年。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