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对〈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0-11
 公开日期  2022-10-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关于对〈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镇街及片区指挥部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文中新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对原罗政办发〔2017〕9号文中不适应现有土地征收拆迁的部分补偿项目和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调整情况,并于2022年3月10日公开向社会征集了修改建议,区住建局充分吸收各方建议,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标准内容,形成了《关于对〈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

二、项目原则

(一)统筹规划、民生优先。《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罗政办发〔2017〕9号)出台时间为2017年,其中部分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已不适合目前的征收拆迁工作,群众对调整补偿标标准呼声强烈。

(二)实事求是、分步实施。本《通知》对城区居民的躲迁安置费进行了调整,同时对原方案中的部分项目补偿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对未涉及到的项目补偿标准进行了增项,明确了新标准执行条件、执行时间。

三、调整主要内容

《关于对〈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针对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部分调整,主要内容有:

(一)原方案规定“私有住房的躲迁费标准按每户700元/月计算”,本《通知》将其调整为“其中罗庄街道、盛庄街道辖区内的私有住房的躲迁费标准按每户900元/月计算,其余街镇私有住房的躲迁费标准按每户700元/月计算”。

(二)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要求进行对原方案中的部分补偿项目、补偿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三)根据我区土地征收工作实际情况,新增了原方案中未涉及到的部分补偿项目,适应了社会与时代的发展。

(四)调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依据,将原方案中《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9号)调整为“《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21〕2号)”。

(五)明确了原方案和本《通知》衔接方式,所列调整事项以片区拆迁为主,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启动的拆迁片区地块,仍按原方案标准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