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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1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部门解读: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31
 公开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解读: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罗庄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要求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按照“构建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的要求,省、市政府分别于6月30日、7月30日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县区于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的部署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并编制形成《罗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清单》主要内容

以“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应领尽领、能领则领,立足实际、精准实施”为原则,在上级清单范围内,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应领尽领”,34个部门单位共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38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要素与上级清单基本保持一致,确保事项省内同源、统一管理。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构建许可清单体系。2022年8月底前,在上级清单范围内,将区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10月底前,逐项编制我区实施规范,并主动向社会公布;11月底前,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加强清单管理运用。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要求行政相对人获得批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制定并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审管工作有效衔接。

(三)健全完善保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成行政许可清单编制的系统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区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密切配合、无缝衔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事项认领、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

强化监督问效,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罗庄首发”、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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