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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1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21-06-09
 公开日期  2021-06-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由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起草,经区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6月9日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济银发〔2020〕118号)精神,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罗庄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以争创省级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构建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以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引导、促进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绿色银行。一是构建绿色银行体系;二是建立评价监测体系。

(二)发展绿色信贷。一是明确绿色信贷重点;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三)推动绿色融资。一是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二是支持绿色发展PPP模式;三是发展绿色金融新业态。

(四)发行绿色债券。一是支持绿色企业发债;二是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

(五)设立绿色基金。

(六)推行绿色保险。一是完善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二是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三是引导保险机构服务绿色项目投融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罗庄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细则。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跟踪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区财政要统筹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罗庄区绿色金融改革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对入驻罗庄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三)加强业务培训。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专业化知识水平。聘请国内绿色金融专家担任区政府金融顾问,指导罗庄开展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的分阶段推进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跟踪监测和通报各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压。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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