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调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学习研究市级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罗庄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订起草过程
在起草《方案》时,结合罗庄区实际,形成了《2021年罗庄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初稿,会同相关部门、街镇讨论,形成送审稿,经区政府同意,最终形成了本次《方案》。
三、《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2020 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临考办〔2020〕3号)和《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任务分配对象是什么?
招商引资任务为开发区专业招商队伍、5条招商专线,到位资金提报任务为8个街镇。
五、内资任务目标是什么?
内资签约合计150亿元,提报内资到位资金合计90亿元。
六、内资项目的统计范围是什么?
纳入统计范围的项目认定周期不超过24个月,统计时限为当年 12月31日前。
七、内资引进项目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何认定?
1、对引进产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认定。
2.对在我区新注册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轻资产的公司、机构、总部,按其第一个纳税年度纳税额的10倍给予一次性认定。
3.企业上市融资投入我区的,按实际到位资金认定;企业 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认定;本区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城投债等债券工具用于我区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按当年实际发行债券额的50%认定;对引进基金投入我区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按实际出资额认定。
4.市外投资者以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项目,按无形资产所占注册资本比例乘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认定。
5.开发区专业招商队伍、五条招商专线招商引资签约任务额按提报签约合同文本总投资额认定。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罗庄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