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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罗庄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  成文日期  2020-10-14
 公开日期  2020-10-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罗庄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

《罗庄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罗庄区自然资源局起草,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于2020年10月12日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土地合理利用和耕地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粮食安全,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变通,出了问题要问责。从整治大棚房到耕地保护督察,再到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耕地保护问题的极端重视。省、市政府相继对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为全面做好全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第二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梳理第三次国土调查、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审计及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此次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共包含六项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增减挂钩项目清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实问题整改。整治工作自2020年8月开始,到年底前结束。

(一)动员部署(8月底前)。组建全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排查自纠(9月—10月)。全面查清有关问题底数,分类制定处置意见,及时自行纠正到位。

(三)督导总结(10月—12月)。区工作专班组织实查暗访,对各街镇排查自纠成效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街镇开展约谈,对重大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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