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成全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全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8〕15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全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二、出台目的及内容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及任务。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审议全区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议题由区教体局或者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
(二)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做好区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形成合力,重点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三、工作举措
各部门联动执行标准。对全区幼儿园进行评审检查时检查标准,1.审核标准要明白清晰,列出清单,形成评审标准“明白纸”。2.评审过程要做到严格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评审检查过程要进行留档,经得起检验。3.推进速度要稳扎稳打,实行动态监管,经常性、不定期开展评审核验工作,形成幼儿园规范化的长效机制。4.结果运用高效,经过联合评审工作组核验后满足所有评审核验标准的幼儿园,区行政审批局要严格标准,高效办证、发证。5.资金保障方面,区财政要落实好教育投入工作,确保幼儿园各项拨款政策落实到位。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