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即时帮扶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各街镇要对新出现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结合涉农财政资金统筹等相关政策,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应改尽改。
二、补助政策
(一)补助人员范围。全区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即时帮扶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为本次危房改造的目标人群,上述人群的唯一住房被区级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鉴定为C级或D级,且同意按照要求实施修缮或改造的,列入本次改造补助范围。
(二)面积标准。本次危房改造补助只针对4类重点对象的主房,配房和厕屋等配套设施由贫困户根据意愿自筹资金建设,主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2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3-4人控制在6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控制在80平方米。原则上不准超面积建设、超标准修缮,情况特殊的需报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三)补助标准。本次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在整合上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对于危房被鉴定为C级,住房实施修缮改造的,每户最高补助1.7万元,资金不足1.7万元的,按照实际结算价格进行补助;对于危房被鉴定为D级,住房实施新建翻建的,在要求的面积范围内,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800元的补助费用,由区财政按照实际价格结算。
三、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数据采集核实阶段
1、信息核实。
2、房屋鉴定。
3、改造对象确定。
4、确认改造补助对象。
5、确定危房改造方案。
(二)施工建设阶段
1、确定施工方。
2、签订协议。
3、工程监管。
4、工程跟踪审计。
5、竣工验收。
四、改造要求
(一)时间要求。列入本次危房改造范围的要于2020年4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放弃改造的要于2020年2月20日前通过集中安置一批、子女赡养一批、租赁安置一批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解决住房安全。
(二)技术要求。房屋翻建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抗震设防烈度达到8度。房屋修缮要采用适宜的方式和技术,确保主体结构牢固,修缮后的房屋最低应达到B级标准。
(三)质量安全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街镇、村居要聘请专业工匠队伍承建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区住建局牵头做好工程监理。
五、工作意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于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