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2019年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机构带头,切实发挥公共示范引领作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外出考察、学习交流、多方咨询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形成《罗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号)
2、《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三、出台目的
2020年,实现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逐步完善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明显的目标。
四、范围和步骤
全区各级公共机构。
2020年,实现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逐步完善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明显的目标。
五、重要举措
1、确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和目标。公共机构按照“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分批次、分区域逐步建立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的软硬件设施加速升级,努力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2、确定了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综合考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成分特点,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协调属地生活垃圾运输管理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衔接机制,防止出行“先分后混”的无效情况。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指定不同的处理方式,提高利用效率。
3、明确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推进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定期调度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