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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罗庄区区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19-11-28
 公开日期  2019-11-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罗庄区区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我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旅游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罗庄区区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执行该《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全区旅游业发展逐渐呈现出融合化、市场化、全域化的特征。为进一步推动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增强旅游业的产业融合作用,迫切需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加快推进全区旅游业的质量提升与转型升级,推动区域旅游经济的协调发展。

旅游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的设立

罗庄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设立,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支持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

旅游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的安排原则

专项资金遵循“政府引导、突出重点、方式灵活、规范监管”的原则。

(1)政府引导。旅游业发展的投入主体是旅游企业,通过区级专项资金的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

(2)突出重点。根据省、市、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旅游工作部署,确定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着力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新业态发展。

(3)规范监管。从项目申报入手,建立公开申报、审核推荐、合规审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项目监管机制,确保支持项目有序推进、绩效显著。

四、旅游业发展专奖补资金的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采取无偿相的扶持方式。无偿扶持,由项目单位自主申报,街镇推荐、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区政府择优选取,采取奖励、补助等支持方式;

五、旅游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的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形象推广和旅游人才培养;引导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旅游新业态、旅游风情小镇、重点旅游商品研发和销售、有突出贡献的旅行社企业等。

六、旅游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的旅游业发展的内容

专项资金支持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旅游咨询中心(点)、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及运行维护,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交通标识、景区内旅游导览系统、旅游停车场、旅游应急救助等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及区域性旅游规划编制,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研究,智慧旅游示范项目等。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区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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