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制定《罗庄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20年)》、《临沂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临沂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省、市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和防治重点。根据往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6—9月份),我区由于长时间煤矿开采,形成了大面积采空区,随着压力增大、雨水渗透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地面沉陷、地裂缝。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以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和采石场崩塌为主。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大芦湖煤矿区:位于罗庄街道山西头村、窑汪崖村、北老屯村、赵家坝村和傅庄街道岳旦子村、傅庄东北村等区域。
2、朱陈煤矿、耐火粘土矿矿区:位于罗庄街道朱陈西村、朱陈东村、朱陈北村、朱陈西南村、朱陈东南村、山南头村、西山村、蟠龙庄村等区域。
3、朱张桥煤矿区:位于罗庄街道朱张桥西北村、朱张桥西南村、朱张桥东南村、朱张桥河北村、朱张桥东北村、朱张桥沟东村等区域。
4、窑南、北头煤矿区:位于傅庄街道窑北头村、窑南头村、陈武庄村、上王家庄村、下王家庄村、蔡家庄村等区域。
5、劳模店煤矿区:位于傅庄街道劳模店村、小河湾村、何庄村、城子村、前龙泉屯村、大河湾、殷旦子村等区域。
6、车庄煤矿区:位于傅庄街道西大车村、东大车村、西小车、东小车村、大丁庄村、小丁庄村等区域。
7、汤庄、赵庄煤矿区:位于傅庄街道东店子村、汤庄村、赵庄村等区域。
8、高都煤矿区:位于高都街道东高都村、西高都村、彭坡村、冉家庄村、沈牌子村、常旺村、小庄子村、大塘崖村、小塘崖村等区域。
9、五寺庄煤矿区:位于册山街道五寺庄村、后村、西册山村、东册山村、南头村、沙旦子村、郑旺村、黑虎墩村、新桥村等区域。
10、褚墩煤矿区:位于褚墩镇西卜庄村、桥头村、青石塘村、锦城村、廖屋村等区域。
11、黄山煤矿区:位于黄山镇木柞一村、木柞二村、木柞三村、木柞四村、安头村、柴口村、蒋史汪一村、蒋史汪二村区域。
12、城区岩溶塌陷分布区:位于城区陷泥河两侧。
13、沂堂镇塌陷区:位于沂堂镇大槐树村村南。
14、不稳定斜坡:重点是傅庄街道陈岭村不稳定斜坡。
15、常旺岩溶塌陷分布区:位于高都街道常旺村。
16、崩塌隐患区:罗庄街道大山后、朱陈东南、山南头等区域;沂堂镇后井台等区域;黄山镇镇驻地、南黄山、凤凰庄村、蝎子山等区域。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分队。要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对省、市、区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各街镇要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不能出现防治空白。受地质灾害危害较严重的街镇、村居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街镇、村居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要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所需资金。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采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进行治理。各街镇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治理。各街镇要对未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采矿点及遗留矿坑设立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防治合力。国土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水务部门要对岩溶发育区地下水开采量进行控制;民政部门要备好救灾物资;公安部门要抓好隐患区、灾害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伤病员的救治;电力部门负责灾区电力供应;通讯部门保障灾区通讯畅通;交通部门负责灾区交通恢复。各街镇、村居要认真组织协调,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抓紧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三)认真编制预案,做好综合防治。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和“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发放工作。各街镇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对地面塌陷的地区进行重点调查,拟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重要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区要编制应急预案。“两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要严格按照省国土厅《关于制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工作明白卡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两卡”的填制和发放工作,做到“防灾工作明白卡”一点一卡,“避险明白卡”一户一卡,在汛期来临之前发放到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可能受灾害威胁的人民群众手中。对已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前兆、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各街镇要立即就致灾原因、危害、发展趋势、防治措施等向区政府汇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治和避让措施,以避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四)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各街镇要对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检查,编制防灾方案,提出并落实具体可行的防治措施。坚持地质灾害零报告的月报制度。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村居要及时接受和下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并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受威胁群众,汛期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安排昼夜值班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应急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室上报有关情况。区政府将在汛前、汛中督导检查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各街镇要将防灾方案和确保隐患点负责人、群防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于5月28前上报区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罗庄国土分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灾意识。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有利时机,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知识,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能力。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和培训,有针对地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水平和能力。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非煤矿山盗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