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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19-0000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成文日期  2018-02-09
 公开日期  2018-02-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罗庄区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2018年2月9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庄区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罗政办发〔2018〕6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

3.《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号)

二、制定背景:

2017年底摸底数据统计,罗庄区学校、幼儿园共配备接送学生车辆96辆,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全部符合国家校车标准,其中,已取得校车标牌的12辆,已按照要求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手续暂未取得校车标牌的12辆;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手续和校车标牌的72辆;已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员96人,多数单位因无运营资质无法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区教体局充分发挥校车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多方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校车公司化管理工作进程。2017年12月初,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确定成立罗庄区久安校车公司,2018年1月份,教体局代表区政府与中标校车公司签订协议,确定成立罗庄区久安校车公司。

三、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学生,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营和管理,稳步推进接送学生车辆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校车运营安全、学生乘车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2.重点工作:严格校车许可准入条件;实行校车运行无缝隙监管;科学确定行驶线路和停车点;采取严格措施确保安全。

3.工作职责:区政府成立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校车运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调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督促联席会议成员落实分工职责;督促各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做好各单位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定期通报校车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该方案的制定实施,健全了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庄区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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