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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服务,促进全区网络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罗庄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临沂市罗庄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lzqscjgjbgs@ly.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罗庄区党校综合楼1315室,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临沂市罗庄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39-8268015
意见征集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10日
临沂市罗庄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服务,促进全区网络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罗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培育壮大新动能,构建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的网络市场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区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助力罗庄区实现“重回千亿”目标。
二、创建目标
立足我区电商产业园集聚优势,以国华直播新城、鲁南粮油城、申通物流园、花卉博览城、跨境电商园区、旗盛云仓等园区为龙头,以电商孵化基地、电商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为基础,以促进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用2年时间,不断壮大网络市场发展规模、提高网络市场发展质量、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效能、优化网络经济发展环境,建立新型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经验。
(一)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聚合效应,培育一批电商龙头企业,形成以国华新城(跨境)电商直播新城等为代表的一批新兴商业模式和业态。
(二)强化指标提升。围绕示范区创建标准,紧盯定量、定性指标任务,全面补短板、求突破,促进网络经济产业发展规模稳步增长、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三)强化服务保障。以直播园区及物流园区为重点场所,向网络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高效优质服务,提供扶持优惠政策、专业的培训咨询等,助力电商产业蓬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
1.提升电商产业发展增速。做大全区网络零售额总量,鼓励“金马轮毂”“花满天”“华盛中天”等大中型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连续2年实现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社会零售总额同比增速,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的比重超过全省网络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发展培育快递物流产业,做大、做精快递物流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快递业务同比增速超过全省快递业务同比增速。(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2.扩大电商产业发展规模。加强电商产业、企业招引和培育,引入头部MCN机构,集聚一批直播平台公司、直播经纪公司、供应链公司和主播达人,培育一批优质直播电商企业。全力提升网络交易安全性、便捷性,大力发展网络交易、平台经济,提升全区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等网络交易经营者总量,2年内全区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不低于市场主体总量的15%,扶持新增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5000万网络交易经营者2家以上,超过1亿元网络交易经营者1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突出网络市场贡献度。将网络市场交易活动作为拉动就业、提高利税的重要增长点。制定电商人才招引政策,强化新业态群体就业保障,全面提升网络市场就业总人数,2年内实现网络市场就业人员数量高于全区就业人员总数5%。强化税收管理,明确电商企业在减税降费方面的扶持政策,确保电商企业蓬勃健康发展,实现电子商务纳税额占全区总税收额5%以上。(牵头单位:区人社局、罗庄税务分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罗庄交通运输分局)
4.引导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国华新城跨境电商直播基地的集聚作用,打造产业集群,实现规模经济主体与专业化主体共同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享和人才合理流动,增强集群内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生命力,形成一批行业聚集度高、规模影响力大、存续时间久的特色电商集群。实现存续时间2年以上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高于全区现有网络交易经营者总数的5%。(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推动特色产业跨越发展。围绕食品、陶瓷、花卉、柳编、农产品、服装鞋帽、汽车用品等地产品,培育一批集设计研发、加工生产、直播销售、物流售后等完整生态产业链于一体的供应链电商企业及产业园区,赋能“沙沟芋头”“塘崖贡米”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产品等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平台进行资源对接,鼓励传统工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升跨境消费动能,带动配套产业发展。鼓励大型电商平台搭建电商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二)规范监管行为
1.强化智慧监管。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和省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健全网络经营主体库,跟进网络市场运营状况和监管动态,平台分发的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认领处置率达到100%。通过“五级贯通系统”“政企直通车”等渠道,深化与平台企业在新业态监管方面的探索和合作,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之间共享网络市场运营状况、监管数据,通过部门协同发力,提升数字监管成效。实现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用户数超过在编监管人员数50%。(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推进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信息跨部门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差异化采取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采取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水平低、风险水平高的企业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频次。加强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公示,对守信企业给予一定激励,对首次且未造成明显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对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过罚相当的信用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3.健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部门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多部门联合网络市场专项整治。建立网络执法办案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协作办理涉网案件。深化跨区域合作,在消费维权、执法办案、产品抽检、网络监测、电子取证、案件移送等方面开展信息共享和交流协作,协助外地办理涉网案件或请外地协助办理涉网案件。(责任单位: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预判,实时监测、分析、预警网络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形成事前有预判、事中有处置、事后有救济的全过程闭环监管。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警示通报等柔性手段,加强事前指导,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网络监测和监督抽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市场风险隐患。坚持网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经营者处置率达到100%。综合运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手段,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5.推动社会共治。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实现审批、监管衔接协同,权责明晰。加强行政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倡导网络经营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止餐饮浪费。开展政企合作,发挥平台企业数据资源与技术优势,深化政府和平台企业在数据共享、联合打假、信用联合惩戒、食品安全、投诉纠纷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引入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媒体、公众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共治的创新性实践,提升社会共治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全面优化服务
1.优化便利准入。成立罗庄区直播电商产业服务中心,将审批权限下沉到直播园区,设立“直播电商一件事”服务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持续推进网络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提供在线办理、一网通办、掌上办理、减税降费等便民惠企措施;支持平台企业强化服务水平,加强网络交易经营者、从业人员权益保护,通过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等提供身份信息核验等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
2.支持品牌建设。主动服务,扩大宣传,提升网络交易经营者的质量品牌一是,推动网络交易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对网络市场主体申报各类质量品牌荣誉、开展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予以指导与支持;围绕罗庄区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研究,推动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夯实电子商务质量品牌发展基础;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推动网络市场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升级服务水平。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政务服务,搭建引领电商发展的高位平台,为网络市场主体提供数据共享、信息公开、网上办事、联动监管、精准服务等一站式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建立帮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及时出台、更新、升级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特点的人才政策,加快高端人才引进、中端人才培养,安排优秀人才在政府、企业、智库、协会等组织轮岗锻炼;运用市场机制,引入平台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丰富公平普惠、全时全域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社局)
4.强化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加快5G、云计算等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性能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在数据贡献、资源整合、风险防控、政策指导等方面开展政企合作;引导平台企业、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加快电商物流智慧体系建设,统筹软硬件升级,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布局,利用智能化设施设备支撑物流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5.创建放心消费。积极开展网络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多形式多媒介开展教育、警示;组织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树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认真落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4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求;鼓励支持网络交易经营者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安全承诺制度。(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源头化解纠纷。依法依规处理网络消费投诉,网络消费投诉按时初查率、办结率超95%,调解成功率大于全省平均水平;引导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强化源头化解纠纷,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利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简称:ODR),ODR单位按时办结率和和解成功率超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坚持探索创新
1.强化监管创新实践。围绕重点领域,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数据,提升监管精准性、协调性、有效性。对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电子取证、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管理等方面创新实践;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创新实践。引入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媒体、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共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开展电商服务实践。开展“互联网+”公共服务,完善电商发展综合服务体系、政企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实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创新提供是应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网络经济新业态新产业,推动模式创新、场景创新、组织创新的实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加强创新效果转化。创新工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国家、省有关部门表彰、推广、宣传,被省部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被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形成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有关制度性成果,如规范性文件、标准等。(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综合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相关工作列入工作规划或重点工作;建立网络交易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有效运行,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并有效运行;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相关工作机制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举措、责任单位、进度安排等内容。
2.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网络交易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50学时,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加大财政投入,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强化专业设备、设施配备等物资保障。
3.强化信息支撑。充分运用国家、省、市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或其他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科技支撑保障工作机制。
4.营造社会氛围。多形式多举措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普法活动,多渠道宣传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典型经验,鼓励企业、群众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市监发〔2023〕11号)和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全区网络市场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助力罗庄区实现“重回千亿”目标,结合罗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市监发〔2023〕11号)。
三、起草过程
在《临沂市罗庄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市监发〔2023〕11号)和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最终形成了《临沂市罗庄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并经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于2024年1月18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促进经济发展:主要包括提升电商产业发展增速、扩大产业发展规模;重点突出网络交易市场的社会贡献度;引导辖区电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推动特色产业跨越发展。
(二)规范监管行为:主要包括强化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通过健立健全协同监管,形成对网络交易市场的全社会共治。
(三)全面优化服务:主要包括优化网络市场主体的便利准入,通过升级服务水平,提高品牌以及设施建设;通过源头化解纠纷,创建网络交易市场放心消费。
(四)坚持探索创新:主要包括通过开展电商服务实践,强化监管创新;通过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加强创新效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