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高效落实市三年行动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落实我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破解制约我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足等硬件问题”建议。
截至2024年6月底,我区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32.4%,达到8647辆。其中,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126辆;全区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602台和1104台,其中,农村地区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20台、395台;农村电网、路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消费稳步增长,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首先要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农村充电设施。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中,确保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加强与电力、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充电设施与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匹配。其次,要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农村充电设施的技术水平。可以引入先进的充电技术和设备,提高充电效率和安全性。同时,加强智能充电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实现充电设施的智能化管理和运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再次,还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农民对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等形式,向农民介绍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充电设施的使用方法,让他们了解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和环保性。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破解制约我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足等硬件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规划引领、推动技术创新和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和保障。
(二)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区政府加大专项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建议。
一是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按照“加密布局扩总量、快充为主优结构、延伸乡镇补短板”的原则,初步制定了《罗庄区新型能源产业规划总体方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方案发布会,国电投、中能建、中冶京诚、大唐等12家央企参加,拟与浪潮集团合作,打造罗庄区全域综合智慧能源管理体系。拟与浪潮集团共建“浪潮(罗庄)新能源先进技术实验室;以产业导入作为发力点,引入光伏、储能、充电站(桩)及氢能制造产业项目。二是加快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战略合作,按照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信息化管理原则,合力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区7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200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处159个;向社会开放的充电桩4处41个,开放比例20.5%;国际海棠艺术中心、宝泉胜境、龙潭尚街等新建新建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建有快充桩的停车位比例均达到10%;建成1座公交换电站,用于新能源公交车充换电。
下一步:一是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流通体系。依托远通集团等汽车销售企业创新销售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直营+经销”等,不断优化汽车流通体系,鼓励在农村地区设立体验店。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鼓励新能源汽车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服务下乡,以自建、联营等形式,在农村地区加快布局售后服务站,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支持临沂职业学院、鲁南技师学院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技术人员,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技能人才保障。二是打造罗庄区全域充电桩项目。依托罗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农村地区为主,在全区范围内建设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共建设198个场站,其中公共快充站及园区58个,物流站40个,党政机关单位驻地站20个,医院驻地站3个,学校驻地站17个,小区站60个;建设直流终端2328个,交流终端1848个,800kVA变压器122台,630kVA变压器47台,480kw充电设备291套,光伏车棚1184kWp。项目拟于近期开工,该项目总投资37100万元,其中18000万元拟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的方式筹措,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三是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充电设施的设计、安装、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加强充电设施及站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完善定期巡检记录及安全档案,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组织充电设施个人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三)关于“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可以利用的集体资源,推动街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建议。
截至目前,罗庄供电中心共配置13个站点74个公共充电桩,其中罗庄街道3个站点18个桩、傅庄3个站点18个桩、盛庄6个站点30个桩、高都1个站点4个桩、册山1个站点4个桩。
下一步: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全覆盖,提高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效率。同时,优化充电桩布局,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城市居民区、商业区、交通要道等区域的充电需求,提升充电设施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依托罗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农村地区为主,在全区范围内建设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共建设198个场站,其中公共快充站及园区58个,物流站40个,党政机关单位驻地站20个,医院驻地站3个,学校驻地站17个,小区站60个;建设直流终端2328个,交流终端1848个,800kVA变压器122台,630kVA变压器47台,480kw充电设备291套,光伏车棚1184kWp。项目拟于近期开工,该项目总投资37100万元,其中18000万元拟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的方式筹措,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四)关于“鼓励广大农户在符合安全前提下,积极安装家庭个人充电桩”建议。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2023年全区新建及改扩建住宅项目共计21个,直接配建充电桩3180个,高于“不低于停车位30%”的要求;推广“无证明”极简报装模式,提升群众办电便利度。对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且由电网企业直供的既有居住区固定车位,按照“单户报装、一次建设”的原则,以防火分区为单位设置集中表箱,电网企业建设表箱及以上供配电设施,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功率不超过7千瓦。对供电、消防等暂不具备条件的,优先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具备运营或维护资质的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建管并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对暂无安装条件的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充电、供电设施短板,统筹场地条件、供电能力、消防要求等实际情况,“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满足居民充电基础设施报装需求。
下一步:一是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如广播、电视、网络等,向农户普及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知识,让他们了解安装充电桩的好处和必要性。选取一些已经安装充电桩的农户作为示范点,组织其他农户参观学习,让他们亲身感受充电桩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二是完善配套设施与服务。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对农村配电网进行改造升级,充分考虑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及交通枢纽等区域高压、大功率充电服务需求,同时兼顾其他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城郊地区待建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的现有供电设施供电能力,弥补配电网发展的不足,加速大电网的延伸覆盖。在村庄周边合理规划充电设施建设,方便农户就近充电。同时,可以与当地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充电桩资源。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充电桩的安装、调试、维修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24小时客服热线,及时解答农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关于“创新思路,推广乡村充电桩共享模式。引导农村新建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充电桩共享模式,提高公用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建议。
目前,我区乡村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存在充电桩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导致电动汽车在乡村地区的充电便利性受到较大限制。其次,乡村地区电动汽车保有量较低,充电桩的使用率不高,这也给充电桩的维护和运营带来了困难。再者,乡村地区的电力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建设大功率充电桩需要相应的电力支持,这也增加了充电桩建设的难度和成本。
下一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充电桩共享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通过引入专业的运营商和服务商,利用其在充电桩建设、运营和维护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优势,提高充电桩的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同时,通过开展广告合作、数据服务等多元化盈利模式,增加充电桩的收入来源,降低投资回报周期。此外,还继续探索乡村充电桩与其他设施的共建共享模式。例如,可以将充电桩与乡村的公共停车场、路灯杆等公共设施进行融合建设,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这不仅可以提高充电桩的覆盖率和利用率,还可以降低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
我局将聚焦“双碳”战略目标,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引领,坚持政策统筹、多方聚力,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网络,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和应用,助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