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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2/2024-00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9-10
 公开日期  2024-09-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水务局
关于对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建议的答复

齐宝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城乡统筹,提高保障水平。”

罗庄区辖区没有水源,我区农村供水统一利用临沂市30万吨岸堤水库水源供水,按照“日常预防为主、安全屏障前移”的原则,罗新水务依托市水务集团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配齐配强水质化验人员及仪器设备,严格制水工序质量控制,强化消毒水质检测,让全区居民吃上了“安全水”。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和智能设备等手段,建立农村供水管理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供水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打造了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供用水安全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鲁政发[2017]42号)等相关规定,参照临沂市城区用水价格等有关标准,2023年6月5日,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试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暂时执行2.00元/立方米。我区农村供水全面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按表计量收费,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管理。

二、关于“建立管理体制,解决供水安全”。

为全面解决我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2019年7月,按照市政府“市辖五区农村供水由市水务集团及五区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我区率先与市水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市水务集团投资2.2亿元,对3家私营自来水企业实施资产收购重组,整合成立了临沂市罗新水务有限公司。目前,全区城乡供水统一由罗新水务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全面实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罗新水务结合管道维护实际,在6个街镇派专员为网格员,委托专业维护队伍进行管网及供水设施维护。主管道和水表以前(包含非人为原因损坏的水表)维护费由罗新水务有限公司承担,水表以下到居民家中的供水设施维护由居民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管道在日常生活应用中,出现毁坏或者破裂,居民和村居可拨打7373739热线进行问题反馈,供水公司将及时派维修人员到场处理相关供用水问题。

三、关于“建立常态机制,完善供水安全”

(一)完善制度流程。罗新水务针对农村供水的特点,适时修订了工单管理制度、管网管理制度、抢修维修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对标对照执行,提升工作规范性。

(二)日常巡查制度。罗新水务成立日程巡查制度,由管线管理部牵头组成巡查组,通过抽查、查阅记录、现场检查、业务指导等方式,及时对网格片区和网格员进行日程监督。巡查项目主要为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服务工单反应及处置情况,群众反应诉求统计,上门征集群众意见等,有效促进了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确保我区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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