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迎霞、刘庆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区中学定期开展远足拉练活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中学生远足拉练活动应将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措施做好”的建议。一是坚持外出活动报备审批的原则,凡是由学校自行组织的外出活动,不管是否用到车辆都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未经申报和审批,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师生外出活动;二是师生外出活动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针对天气状况、交通状况、活动路线、活动地自然地质环境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开展全方位、综合性的安全风险评估;三是经过审查批准的师生外出活动,学校及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的规模,若确需变更活动时间的,提前3天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若需变更活动地点和内容以及扩大活动规模的,应重新申请报批,取消校外集体活动的,应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告知区教体局相关科室;四是做好安全预案,避免意外安全问题的出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应对措施,例如,远足路线的设计尽量避免途经大河,水库等危险水域,若途经繁忙的交通要道可提前申请当地交管部门的帮助;五是学校联系当地医院的急救车全程跟随,应对学生远足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或身体不适;六是为全部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并与家长签订协议,做好充分安全措施下的免责准备,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
二、关于“在远足前,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各项纪律教育”的建议。在2023年,临沂青河实验学校、临沂第二十中学小学部、临沂佳鑫双语学校全体学生进行了远足拉练活动,其他部分学校分批次选择部分学生进行了远足拉练活动,凡是举行远足拉练活动的学校,都要求学校和各班主任在远足前对学生多次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确保学生能够遵守活动规则,保持良好的纪律。同时要求学校做好安全应急预案避免意外安全问题的出现。
三、关于“选一些比较有意义的时间节点”的建议。进行远足拉练的学校一般都会把时间选在清明节、五四青年节或十一左右,这几个都是比较有意义的时间节点,而且季节气候也比较适合开展远足拉练活动。
四、关于“每次远足拉练活动设计一个主题”的建议。在之前各学校的远足拉练活动中基本上都会定一个比较有意义的主题名称。比如临沂第二十中学的主题是“清明节踏春寻春意,远足坚韧行”;青河实验学校的主题是“合力前行,共赴征程”;双语学校的主题是“心中有光,脚下有路”。其他学校虽然是部分学生进行了远足拉练活动,但是都有一个比较有意义的主题名称。
五、关于“建议学校结合驻地附近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比较有意义的远足目的地”。罗庄区内各中小学,在开展远足拉练活动的时候会结合驻地附近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比如临沂光耀实验学校和临沂青河实验学校选择沿滨河大道向北至书法广场、阳光沙滩。临沂第二十中学和临沂双语学校远足拉练的地点选在临沂银凤湖公园。其他学校也是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就近选择了一些比较有意义的远足目的地。
六、关于“身体条件允许的教师和有条件的家长能够陪同本班级孩子一起进行远足拉练,同时协助班主任照顾孩子”的建议。我们支持有条件的教师和家长能够陪同孩子参与此类活动。至于允许家长陪同的数量,各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整体把控。这样的陪同不仅可以提供必要的照顾和保护,还能增强师生、家长之间的互信和合作,使活动更加和谐、安全。
七、关于“活动结束,引导师生及时总结,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把远足拉练活动做成育人的重要课堂”的建议。在这几年,所有举行远足拉练的学校在活动结束后都通过美篇或公众号的形式进行了相关的总结,分享彼此的感受和收获,树立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以此来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同时,我们也将把远足拉练活动作为育人的重要课堂,将其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中,使其成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感谢你们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