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教师群体心理健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教师基本待遇,落实国家要求不低于公务员收入,发放绩效奖金时不把教师群体排除在外”的建议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建立健全“两个机制”,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让人羡慕的职业。
(一)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健全两个机制
2006年9月,罗庄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县区验收后,所有在编教师工资上划到区财政,每月和公务员同步发放。2020年1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21年10月,全区在编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调整同步,按国家政策标准,对全区包括义务教育教师在内的在编教师进行了工资调整。2022年1月起,随公务员清理规范津补贴同步,也对全区教师津补贴进行了清理核算,对基础绩效奖进行了审批并发放到位。
(二)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镇教师待遇
根据《关于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罗组通〔2021〕8号),分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实现乡镇工作人员平均收入高于区直同职级人员20%以上的目标;自2021年1月起,在享受统一津贴补贴待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在乡镇工作的教师经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按月增发乡镇工作补贴。
(三)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2021年10月起,每年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每年都有增长。根据《关于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通知》(临人社〔2016〕17号)精神,全区自2016年9月开始,提高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2019年1月起,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
通过以上措施,激发了全区义务教育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从教热情和创新争先、锐意进取的教育情怀。
二、关于“减少教师非教学任务,让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中”的建议
近几年,确实有部分跟“教书”无关联的事务压到老师身上,影响了老师安心从教精力,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不同程度上阻碍了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广大师生成长进步的空间。
下一步,区教体局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鲁厅字〔2020〕27号)相关要求,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整治:一是组织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专项工作以及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务的问题;二是社会事务未经过审批报备随意进入校园、频繁进入校园的问题;三是学校现有教育教学已有相关内容安排、仍重复部署安排活动的问题;四是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的社会事务进入校园的问题;五是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问题等。
三、关于“设立副班主任,减轻班主任工作压力”的建议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核心人物,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心理压力。为减轻班主任的工作压力,提高班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学校可以设立副班主任岗位。
目前,部分学校已经实施了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学校在决定是否增加副班主任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师资力量以及教育教学需求等因素。同时,学校还需要建立健全副班主任的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机制,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为班级管理和学生成长贡献力量的同时减轻班主任工作压力。
四、关于“周末加班设立调休制度”的建议
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中第十二条要求: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不早于7:00,晚上休息时间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五、关于“在处理不合理的家长投诉时,以事实为依旧,不要将主要责任全部归为教师”的建议
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士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内容或教学手段等不满时,一般情况通过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或向学校及区教体局进行投诉。在接到投诉或反映的问题后,学校会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小组通常由分管领导、分管负责人和科室人员组成,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调查结果将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反馈,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学校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反映的问题不存在或误解,调查小组向反映人进行解释说明,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处理家长投诉师德问题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针对家长投诉师德的问题,不仅要持续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还要完善程序化、规范化的处理流程;不仅要加强师德教育和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还要促进学校和家长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处理家长投诉师德问题,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教师的良好形象。
六、关于“减少不必要的教师培训,或者改变培训方式,让培训体现真正价值”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要求教师职称评审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教师参与培训对于教师个人和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教师参加培训不仅是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适应教育变革的重要途径。由于平时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工学矛盾突出,结合教师的实际情况,教师培训一般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远程研修和继续教育,其他培训由学校自行组织,区教育和体育局不再统一安排。
七、关于“落实高中教师尤其是高中班主任加班时间的界定,发放加班费用”的建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中教育的发展,实行“区政府成果奖”奖励政策,并且逐年增加奖励额度,目前已经达到600万元。在分配奖金过程中,侧重高中学段,如2021年拨付给高中364.45万元,占拨款总数的60.74%;2022年拨付给高中416万元,占总数的69.33%。同时设立了区级教学成果奖,区级教学质量奖并颁发证书,每年教师节予以表彰。
2021年我省开展了绩效奖金清算工作,下发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项目“白名单”,对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的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要求,不在“白名单”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发放,加班费不在“白名单”范围内。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行基础绩效奖,教师工资待遇普遍提高。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