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9批)办理情况
编辑:区环保督察综合组    发布日期:2024-08-17    点击:[]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九批信访举报件84件(重点关注5件)。截止8月17日12时,办结69件,阶段办结10件,未办结5件。其中属实15件,部分属实65件,不属实4件。

(第19批 2024年8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4

D3LY20240809004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邳苍分洪道武河湿地公园附近存在2处排污管道、蝎子山村存在2处排污管道、老涑河存在1处排污管道,不明生活废水经常通过排污管道排放至武河湿地公园内,且罗庄区财政局挪用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罗庄区

8月10日,罗庄区组织武河湿地公园管委会、黄山镇、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部分属实

1.武河湿地管委会、黄山镇政府、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对接,对8处排水口逐一现场核查,根据排水水质、水量、污染来源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

立行立改

未办结

*

1.经排查,武河湿地公园附近共发现8处排水口,均为周边村庄生活排水口,其中黄山镇驻地、蝎子山村各2处,栗林村、麻胡村、西山村、老涑河各1处。

2.区财政局将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结合财政评审及结算报告,依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拨付相关专项资金。

加强监管

2.2023年以来,区财政局共收到武河湿地相关上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笔,合计384万元,武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栗林路至廖家屯闸)资金211万元,项目已竣工结算,正在走资金拨付程序;武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运行维护项目(栗林路至蝎子山路绿化项目及大岛局部修复项目)资金173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尚未竣工验收。



11

D3LY20240809011

来电

罗庄区盛庄街道王家对河村石运海铆钉厂,作业时噪声扰民。

罗庄区

噪声

8月10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

盛庄街道要求该厂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沟通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1.反映的“铆钉厂”实为罗庄区运海五金加工厂,负责人石某某,主要从事铆钉生产,生产工艺为以铁丝、铝条为原料,经拉丝、冷镦、制钉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厂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作业时,该厂冷镦工序会产生一定噪声,已通过厂房密闭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 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生产车间已密闭,车间内存在一定噪声,经随机选取周边6名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该厂生产时厂界外无明显噪声。

3.8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7

D3LY20240809027

来电

罗庄区沂堂镇荆山村,村南侧英才学校东侧第二条道路存在3家厂房,喷漆时,均噪声扰民,气味难闻,扬尘严重,且无环评手续。

罗庄区

噪声

8月10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部分属实

沂堂镇要求3家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厂区洒水保洁,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立行立改

已办结


1.反映的“3家厂房”分别为高某财加工厂(负责人高某财)、罗庄区瑞达五金加工厂(负责人高某平)、临沂市俊阳健身器材经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3家企业均通过外购钢管,经切割、折弯、焊接、喷塑、固化工序生产家具金属支撑脚,其焊接烟尘均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通过车间密闭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其中,高某财加工厂正在建设喷塑固化生产线,其余2家企业喷塑工序均配套滤筒除尘器,固化工序均配套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3家企业年使用塑粉均10吨以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加强监管

2.现场检查时,高某财加工厂切割、焊接工序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无明显粉尘、异味,存在一定噪声;罗庄区瑞达五金加工厂因市场原因自7月中旬停产,近期无生产计划,车间内无明显粉尘、异味、噪声;临沂市俊阳健身器材经销有限公司切割、焊接工序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喷塑固化工序未作业,车间内无明显粉尘、异味,存在一定噪声。3家企业均无喷漆情况。经随机选择周边5名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企业生产时无明显异味、扬尘,无噪声扰民问题。


3.8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高某财加工厂、临沂市俊阳健身器材经销有限公司厂界粉尘、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两家公司厂界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3

D3LY20240809033

来电

罗庄区高都街道高都工业园2号井院子内洗沙厂,沙厂老板为徐某,该处使用泥土将井口围起,作业时通过井口向地下排放污水,现院内无设备。

罗庄区

8月10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部分属实

高都街道督导徐某8月14日前将遗弃原料清理完毕,现已完成;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出现反弹。

立行立改

已办结


1.反映的“洗沙厂”位于原西高都煤矿2号井办公区,负责人徐某,高都街道已于2024年7月17日巡查发现后,督导徐某自行清理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院内建有取水井1口,井口直接连接抽水管道,无法向地下排污;使用泥土围起区域为厂区内坑塘,面积约600平方米。

加强监管

2.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产品已全部清理,将坑塘存水排空后,未发现排放污水的管道。


3.8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井、坑塘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坑塘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


37

D3LY20240809037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大河湾村,村西主路老连顺厂南邻加工铸造厂,无任何环评手续,生产时存在扬尘。

罗庄区

大气

8月10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部分属实

傅庄街道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厂区洒水保洁,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加强监管,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沟通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1.反映的“加工铸造厂”实为临沂市向阳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平某某,建设的6000吨/年电炉铸造加工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废气产生环节为熔炼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仅手工打磨工序正常作业,熔炼工序因电炉维修已于8月初停工,车间内存在少量粉尘。

3.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77

D3LY20240809077

来电

罗庄区罗六路与宝泉路交会处西侧500米汇美家居工厂路牌南侧100米路西,该处存在工厂,不定时排放刺鼻气味,且声扰民。

罗庄区

大气

与第15批D3LY20240805002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属实

罗庄街道加强巡查,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月10日,罗庄区组织罗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排查走访了解,该位置前期有一塑料膜加工厂,已于2024年7月底搬离,现场检查时,原生产车间已空置,无生产机械、原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