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批 2024年07月31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目标 |
是否办结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3LY20240731001 |
来电 |
罗庄区傅庄街道亭子村南侧永信铝业有限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体,污染环境。 |
罗庄区 |
大气 |
8月1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部分属实 |
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
已办结 |
无 |
|
1.反映的“永信铝业有限公司”全名为临沂市永信铝业有限公司,实际位于傅庄街道城子村东南,建设有年产1500吨铝型材加工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加热、炒灰废气,由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抛光、氧化酸雾废气,由配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时效炉配套低氮燃烧器。 |
2.夜间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随机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表示企业生产时厂界外无气味刺鼻情况。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废气进行检测,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4 |
D3LY20240731004 |
来电 |
罗庄区册山街道山前村鹏程铝业有限公司南侧无名大院内,存在人员晾晒鸡毛,气味刺鼻。 |
罗庄区 |
大气 |
8月1日,罗庄区组织册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属实 |
册山街道督导马某自行清理该处鸡毛,已于8月2日清理完毕。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
1.反映的“无名大院”实为原临沂庆云山水泥厂,已拆除多年。 |
2.现场检查时,该厂区西北侧空地存有村民马某晾晒的鸡毛,存在异味。 |
22 |
D3LY20240731022 |
来电 |
罗庄区沂河路与琅琊王路交会处向南200米蜗牛美车汽车装饰店铺,该店铺南侧铁门内空地堆放较多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
罗庄区 |
固废 |
8月1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属实 |
1.盛庄街道已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将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目前已完成。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
1.反映的“空地”为后盛庄社区、营子社区拆迁工地,面积约68亩。 |
2.盛庄街道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杜绝生活垃圾乱倒乱放问题发生。 |
2.现场检查时,该空地存有房屋拆迁建筑垃圾占地约11亩和部分生活垃圾。 |
|
26 |
D3LY20240731026 |
来电 |
罗庄区黄山镇木柞二村,村民诸葛某某在村西武河湿地橡胶坝以南野生芦苇处喷洒农药,且倾倒建筑垃圾。 |
罗庄区 |
固废 |
8月1日,罗庄区组织黄山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不属实 |
黄山镇加强对武河湿地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
已办结 |
无 |
|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喷洒农药痕迹和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
30 |
D3LY20240731030 |
来电 |
1.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村东蒙河存在不明人员采砂,导致河水变黄,污染水源;2.罗庄区褚墩镇西卜庄村,村西南罗开宏原洗砂厂,该厂环评批复不一致,砂厂内无除尘设备,扬尘严重,且将污水及淤泥排放至沙厂西侧水库,污染水源。 |
沂南县、罗庄区 |
水 |
1.8月1日,市水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1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1)反映的“村东蒙河存在不明人员采砂”该点位实为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库盆开挖砂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场地,该项目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发改项审〔2022〕567号)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经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审服投资许字〔2022〕21063号)批复,工程涉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由市水利局(临水河湖〔2023〕2号)批复。库盆开挖方式为混合采,水采选用 340KW的抽砂船,旱采选用162KW挖掘机,船采过程中采用阶梯沉淀排水。库盆开挖施工期为非汛期(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现场检查时,施工围挡设施完好,开采船只设备已全部吊移至安全位置,河道内采砂无施工作业痕迹,现场有公示牌,有巡查值班人员,未发现洗砂等情况。 |
2.8月1日,罗庄区组织褚墩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2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与第06批D3LY20240727070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
(1)“罗开宏原洗砂厂”实为临沂罗开宏原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机制砂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不外排;物料存储采取防尘网覆盖、车间密闭措施减轻扬尘污染;生产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区道路定期洒水,减少车辆运输产生扬尘。 |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已于2024年6月30日停产。企业新增1台锤式破碎机、1台颚式破碎机与环评不符。反映的“水库”实为坑塘,该坑塘紧邻该公司西墙,未发现污水、淤泥排入痕迹。 |
(3)7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池塘水质取样检测,符合《地表水水质标准》Ⅳ类水标准。 |
40 |
D3LY20240731040 |
来电 |
罗庄区傅庄街道后屯村,村东南角林地内存在大量建筑垃圾。 |
罗庄区 |
固废 |
与第07批D3LY20240728010号、第08批D3LY2024072907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
属实 |
傅庄街道待傅庄派出所调查结案后,督促责任人员尽快清理其余建筑垃圾。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
未办结 |
无 |
|
8月1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
1.该反映的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 |
2.现场检查时,建筑垃圾为原有厂房和院墙拆除后的空心砖物料,约50立方米。由于劳模店子村村民刘某成、刘某恩对物料权属存在争议,傅庄派出所已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