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09批)办理情况
编辑:区环保督察综合组    发布日期:2024-08-07    点击:[]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九批信访举报件97件(重点关注0件)。截止8月7日12时,办结83件,阶段办结12件,未办结2件。其中属实31件,部分属实55件,不属实10件,1件不属于我市区域已按照规定转相关地市处理。

(第09批 2024年07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LY20240730001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菊花屯社区村中心街路北学生课桌厂,作业时进行喷涂,排放刺鼻气味,且粉尘污染严重。

罗庄区

大气


属实

黄山镇对该企业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全面沟通。

已办结


与第3批次D3LY20240724047号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7月31日,罗庄区组织黄山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课桌加工厂为临沂市罗庄区玉平家具厂,主要从事课桌椅生产加工,年使用塑粉10吨以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建有喷塑-固化生产线1条,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车间内无明显粉尘,无刺鼻异味。随机走访周边群众6户,均表示该企业无明显异味及粉尘。

20

D3LY20240730020

来电

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村东南侧杜鑫钢管工厂,将污水排放至工厂四周的耕地及工厂内井中,污染地下水。

罗庄区


不属实

高都街道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加强巡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直接外排污水。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已办结


7月31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杜鑫钢管厂”实为临沂正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热镀锌加工,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堆肥。该企业已于7月4日停产至今,经查阅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该公司生产时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2.现场检查时,厂区周边耕地及厂内水井未发现污水排放情况。经随机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公司向耕地及水井排放污水情况。 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Ⅳ类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