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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3-000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成文日期  2023-11-20
 公开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政策主要内容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依法参保缴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单市场主体,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返还补贴。

2.执行期限:长期。

3.适用对象: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3)《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3号);

(4)《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25号);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5号);

(6)《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0号);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

5.申请材料:免申即享。

6.经办流程、渠道和时限:

方法一:免申即享 人社部门采取大数据“无形认证”方式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直接向通过数据比对获取的企业对公帐户拨付资金。

方法二:主动申请 人社部门将稳岗返还信息在线推送至临沂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linyi.gov.cn/)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客户端和临沂市政企直通车”(http://111.16.49.72:84/),企业点击“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申领后填报对公账户,实现资金精准发放。

7.咨询电话:

罗庄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824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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