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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媒体解读:我区首个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确定!  成文日期  2023-06-02
 公开日期  2023-06-0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媒体解读:我区首个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确定!

《关于公布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由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罗庄区民政局、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水务局、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罗庄区税务局联合起草,经区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5月30日印发, 2023年6月5日实施。

据悉,罗庄区发改局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共有27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3人,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12人,专家学者1人,经营者1人。听证会拟定了两个方案,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方案进行了表决,其中25人赞成方案一(综合价格为2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为1.90元/立方米,水资源税为0.1元/立方米),2人赞成方案二(综合价格为2.34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为2.24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1元/立方米)。

《通知》共有7个单位联合下发,分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供水相关事宜、相关要求和执行时间等四大部分组成,并添加附件-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表。该文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全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维护供水和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施范围、农村居民用水价格范围、实行标准和执行时间等。

明确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为2.9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90元、水资源税0.1元、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因污水管网建设中,污水处理费暂不执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暂时执行2.00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90元、水资源税0.1元)。

明确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施范围: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实现集中供水管网所覆盖供水的村居。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产权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产权证的,以供水企业为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明确农村居民用水价格范围:1、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村民委员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农村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在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即执行2.15元/立方米标准。

明确执行标准:农村集中供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制,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未实现集中式供水工程到户的,村居通过自建进行供水的,暂不执行本标准。

明确推进村居二次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维护和管理:加快村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移交进度,供水企业要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和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供水价格制定后,村居二次供水设施已移交供水企业的,由供水企业承担二次供水运行费用。尚未移交的,二次供水加压用电独立计量且电表过户给供水企业的,二次供水加压电费由供水企业承担。

明确执行时间:自2023年6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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