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罗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罗庄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深化依法行政,全镇法治建设成效不断优化。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全镇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采取召开法治讲座、集中研讨等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列为必学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支两委重点围绕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推动各项任务有力落地落实。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建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以“八五”普法作为有利抓手,紧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辖区12个行政村法治宣传阵地实现全覆盖。我镇组织农委、应急、综治、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委办结合自身职能,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结合黄山实际,先后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余次,“i黄山”微信公众号制作转发各类宣传普法信息40余篇,在蔡村、黄山村、蒋史汪村等开展了普法进社区活动共4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提升了全镇法治宣传质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全力开展“1+1+N”行动,夯实镇村法治建设基础。加强对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指导,使村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着力培养了12名村居法治带头人、52名法律明白人,挖掘选聘了4名专业法律顾问,结合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建打造形成了一支专业化、常态化的法治服务队伍。法治服务队伍成员深入参与村级基层治理和涉法事务,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村级法治公益活动,完成各类审查修订合同(协议)40余份,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努力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办好法律服务事,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法治精神在全镇得到进一步彰显。
二是全面抓实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黄山镇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全年度累计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1件,审查镇级合同1件,审查村级合同119件。同时,将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向基层村居延伸,在实现镇、村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进一步提升村居合同签订的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防止“一刀切”和胡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持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断增强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今年全年我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深化有待持续强化。机关干部、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虽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但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在一些日常工作决策与业务操作中,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进行考量,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适用新规定。
二是普法教育方式创新性不足。当前,法律法规的内容呈现出严谨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单调性。直接进行学习和宣传普法内容,往往难以被受众接受,实际成效不尽如人意。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来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与时效性。在普法宣传的进程中,存在过度注重法律条文的解读以及经办程序规范的情况,未能进一步深入挖掘条文背后所蕴含的理念、逻辑和意义。
三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不足。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工作方法和手段较为传统,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化解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待继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创新普法教育模式,打造数字化普法平台。通过运用物联网技术对各村原有广播设备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并同步部署大喇叭物联集中控制系统,实现镇村两级广播设备联网共享与智能播控。通过定期播放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典型案例,将有效增强村民法治意识,推动普法教育精准高效、深入人心,助力乡村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素养。
三是深入践行新时代社会治理"四化"要求,积极探索构建社会治理新机制新模式。以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治理体系。通过建立与上级政法部门的纵向联动机制,横向整合网格员、调解员等基层力量,创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协同机制,构建四级递进式矛盾化解机制,实现社会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善治"的转变。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