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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70/2023-00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褚墩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22-03-27
 公开日期  2022-03-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褚墩镇
褚墩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褚墩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着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树牢法治思维,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及时调整褚墩镇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办公室牵头,综治、司法所、环保、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工作各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镇班子成员会议议程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按要求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镇今年无应诉案件。

二是紧抓学法用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履行《职责规定》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规定开展,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清单,建立健全“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干部、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加强抓班子带队伍,适时开展谈话提醒,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相关规定。要求科级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行政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镇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治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治,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开展职工法治培训,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发改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标准化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组建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体,党政办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合法性审查队伍,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镇党政办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司法所进行审查及备案,审查时需提交相关工作资料及随附表格。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机构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完善。司法所审查完成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年初,制定了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全镇领导干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普法作为一门必要课程,充分利用微信小程序、机关干部大学堂等学习法律知识,参加人员累计2000多人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按要求领导干部完成法治在线学习考试,参学率100%,考试全部合格,目前我镇领导干部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共有20人。规范村级财务运转,委托第三方代理村级经济业务事项核算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完善提升农村财务制度,形成《褚墩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出台《褚墩镇村级财务管理补充规定》,村级财务运转更阳光;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提高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了村级基层治理能力。

四是开展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并征询其专业意见。同时,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有关规定计划提请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村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了有关占道经营专项执法、户外广告、私搭乱建及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等一系列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改善群众人居环境,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90次,检查单位123家次,委托行政处罚7次,罚款10.99万元。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工作机制。把信访接待、矛盾调解、问题收集、12345热线深度融合,达到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办理。做实矛盾纠纷化解会商机制,每月初3号为固定会商日,各部门汇报矛盾纠纷受理、化解情况,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分类汇总,移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安排专人集中化解。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诉调、检调、警调衔接等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年接待群众120余人次,主动约见群众66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0余件次。11月1日,在褚墩法庭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办公,参与诉前调解。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清单,建立健全“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委办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管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累计发放普法资料50000余份,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10余次。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成立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送法、普法、讲法等活动。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美在农家等活动形式,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各项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到机关、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机关干部、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照罗法委发﹝2021﹞2号文件所列问题清单,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人被虚化问题。针对该问题,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集体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在会上做了查摆发言,表示加强学法用法,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两人均于今年取得执法证。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学法的制度,开展了机关学法大课堂,要求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学法用法制度,按照普法规划和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普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褚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具体。主要表现在: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总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农村普法方面还有待加强;宣传氛围还不浓,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建设相关活动,积极做好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普法责任制建设等各项工作,提炼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升镇法治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通过列席党委会、参与重大合同审核等形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程序;加强顾问律师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到实处;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重点开展面向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其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推进自治、德治和法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不遗余力地推进法治建设,培养农民守法用法的理念,“以法治定纷止争”;不遗余力地发挥传统道德等乡土文化的感召作用,建立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和为他人着想的善良,以“德治春风化雨”;不遗余力地丰富完善村民自治,注重提升农民主人翁意识,使其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发展,化解干群矛盾,以“自治消化矛盾”。最终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有人判、事事有人帮”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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