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维护和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机制,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法治建设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各科室和8个街道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活动精神,将工作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将法治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氛围。今年我局共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人员集体学法活动6次,全力做好《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健全制度体系,发挥法治实效。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我局建立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制定和印发了《<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水平;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合司法局建立退役军人法律工作站,派驻2名法律援助律师,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三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将行政诉讼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为坚守公平正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明确一名专职复议应诉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能力。
(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及合法性审查、有效期制度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长效清理制度,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
(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分类表》,运用政府网站、便民热线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根据市、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受理申请、登记转办、信息检索、法制审核、讨论会商、签批成文、及时告知、整理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依法、及时、便捷。
(五)强化法治政策宣传。以“法治政策落实年”和法治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军营活动。先后到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退役军人文化广场、区人武部进行了现场宣传咨询和座谈交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向广大退役军人、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耐心细致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详细解答各种相关问题,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办理拥军卡需要的相关手续和程序,并对其它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页、“一册读懂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培训有待加强。一是集中培训次数不够。由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刚成立,很多街镇、村居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都是其它相关业务人员调配过来的,对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的不深不透,水平参差不齐,虽然进行了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但是力度还不够。二是服务退役军人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只能在办理业务工作中加强自身学习,导致出现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服务保障能力有待加强。
(二)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一是法治宣传开展的不够经常,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在设立的退役军人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宣传广场、重要路口等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进社区、进机关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对相关政策了解的还不够全面,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平衡,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单一,全民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进一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度。把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列为局日常重要工作。利用“七五”、“12.4”普法宣传日,通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退役军人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全方位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加强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标、优化执法人员队伍结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深入挖掘退役军人优秀典型,大力宣传张富清等“最美退役军人”和“优秀兵支书”先进事例;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鼓励参与基础政权建设、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支持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事业转型、职业转身。
(三)进一步保障权益维护工作推进强度。加强法律服务力量,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加强与区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协作,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退役军人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