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就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活动与讲座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等相关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制定学习计划,重点强调局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深入学,做到学精髓,懂内涵,确保学深学透。我局结合日常主题党日学习、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法,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责,杜绝违法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组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三是项目建设、采购等均按要求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坚持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聘请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出谋划策。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处罚事项讨论会议2次,提出专业法律意见5项。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建设。制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交流执法典型案例与案卷制作规范,多角度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2022年度,我局通过整体排查、个别抽查、夜间突击检查等形式,先后出动执法车辆280多台次,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查处违法行为20余起,保障农业生产生活秩序。
(四)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方面都建立了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相关文件的政务公开工作。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按要求及时上传网站,全面向社会公开。尤其是对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严格做到及时结案、录入公示系统,以确保政务信息更新及时,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总体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需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三是执法人员队伍力量不足等。这些问题与不足是我们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单位总体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农业农村力量。
(一)增强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要求全局各中心、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普法任务融入日常工作。面向农村千家万户,尽量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继续推进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为农业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逐步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确保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培训时间,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三)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抓好内部监督,强调规范文明执法,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四)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等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创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杜绝以罚代管现象。通过积极沟通、普及教育的方式,引导人民群众主动依法合规办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