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养老机构备案
事项编码:371011018000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本区行政区域内,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营利性、非营利性机构,不含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互助型养老场所。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208号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 -12: 00下午14: 00 -17: 00;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十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六)办理条件
已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养老机构
(七)申请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如经营范围由专业性要求的,还需提供食品经营、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等证明材料。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06-208号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208号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56219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网上填报或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6-208号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39-8267219。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不属于许可范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办结。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对该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备案,并制发《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539-8269058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四、表单填写
(一)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见附件1
(二)备案承诺书
见附件2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名称:临沂市罗庄区XXX
地址:临沂市罗庄区XXX街道XXX路
法人登记机关:临沂市罗庄区XXX
法人登记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x
公民身份号码:3713XXXXXX
服务范围:如实填写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养老床位数量:如实填写
服务设施面积:如实填写 建筑面积:如实填写 占地面积:如实填写
联系人: xxxx 联系方式:xxxx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XXXXX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临沂市罗庄区XXXX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