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报销(非“一站式”结算)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
三、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表》
四、办理时限
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居民持申请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参保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承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
六、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罗庄区:双月湖路265号,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2. 网上办理: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及时公布办理方式。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地址同“现场办理”;
2.电话查询: 8266873
八、监督电话:8243718
九、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