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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19-00001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临时救助标准  成文日期  2019-12-25
 公开日期  2019-12-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罗庄区临时救助标准

1、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给予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特困人员自费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2倍内全额救助;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个人自负费用的10%比例进行救助,每人最高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6倍;其它困难群众,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10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

2、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对遭遇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火灾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家庭支出过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造成家庭(个人)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急难型救助类型,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6~12倍进行救助。

罗庄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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