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指南
二、办理条件
凡具有罗庄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2、无生活来源是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其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特困人员财产状况指申请人拥有的全部动产、不动产。
3、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包括:具备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认定,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授权相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六、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街镇审核、审批
3、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七、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办。
八、联系电话
罗庄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0539-7086910
罗庄街道民政办:8252005
傅庄街道民政办:8503952
盛庄街道民政办:5971207
册山街道民政办:5972961
高都街道民政办:2059387
沂堂镇民政办:5561831
褚墩镇民政办:6702709
黄山镇民政办:733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