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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22-0000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申请流程  成文日期  2022-06-22
 公开日期  2022-06-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申请流程

一、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自2022年1月起,罗庄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89元、868元。照料护理补贴按照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自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47元、484元、190元。

二、申请方式

申请特困人员认定,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认定无劳动能力的标准

1、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五、认定为无生活来源的标准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

六、认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标准

1、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

2、60 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 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 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七、供养救助形式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有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八、不能认定为特困人员的情形

1、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 倍的;

2、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者申请特困之前1 年内以及 享受特困期间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商品房的;申请特 困之前 1 年内或者享受特困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

3、拥有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的;

4、通过离婚、赠与等方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足以影响对其特困人员身份认定的;

5、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6、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九、纳入特困供养待遇后私有财产如何处理

特困人员的私有财产和土地承包经营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其以放弃以上权利作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

十、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的认定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 项指标综合评估:1.自主吃饭;2.自主穿衣;3.自主上下床;4.自主如厕5.室内自主行走;6.自主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 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 3 项以下(含 3 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 自理能力;有 4 项以上(含 4 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备注:当救助标准与政策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标准及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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