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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19-00001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办理流程  成文日期  2019-12-25
 公开日期  2019-12-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核对授权书和申请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工作,并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对拟批准的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从批准之日的下个月起发放低保金; 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民主评议,作出审批决定。

三、申请人家庭可以拥有维持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家庭财产。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范围:

(一)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

(二)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的(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三)拥有两套及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或者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以及享受低保期间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商品房的;申请低保之前1年内或者享受低保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

(四)具有投资行为且人均投资数额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

(五)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六)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四、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申请:

(一)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

(二)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

(三)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通过离婚、赠子、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六)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七)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

(八)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规定不得享受低保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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