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标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数为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2个,支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2个。
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市局下发项目任务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出台《罗庄区关于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罗庄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项目提升奖补评选方案》,通过前期调研、街镇上报、局党组研究等程序,确定了4个主体,分别报送了项目实施方案,注重过程管理,由第三方审计验收后按照不高于总投资30%的比例拨付资金。
三、项目产出成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项目奖补资金共计22万元,4个主体都已竣工,且由第三方审计验收通过,区农业农村局已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但由于年底全区干部调整等原因,资金未能拨付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项目绩效目标数为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2个,支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2个,项目实际完成数与目标数一致。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方案制定科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4个主体提升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项目预算较明细,实施过程本着节约成本、反对浪费的原则。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提升项目完成后,主体的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经济收益增加。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增加了主体的经济收益,有利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可持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过对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度达标。